準考證考前不慎丟失,考生要及時與所在區縣自考辦聯系,補辦臨時準考證。考生到考點后發現準考證丟失或被偷,自己來不及到區縣自考辦補辦的,可電話委托親戚、朋友代辦,盡快送到考點。切記,遲到15分鐘后將無法參加考試。
準考證考后丟失,考生可與所在區縣自考辦聯系,以往考試每場結束后,考點校都能從考場上“揀”回幾個粗心考生落下的準考證、身份證。這些證件如果被撿到,一般情況下,考點校老師當天會將這些證件交回區縣自考辦。
身份證丟失的考生要與戶口所在地戶籍管理部門聯系,補辦臨時身份證。
走錯考點 坐錯座位及時報告
自考由各區自考辦統一編排考場,考生課程不同可能被安排在不同的考點參加考試,所有課程一般情況下不會在同一個考點考試。考前,考生一定要多次核對自己所考每門課程的考點位置,盡量提前出發,這樣一旦走錯考點,還有時間趕到應去的考點。
客觀題規范涂卡
客觀題考生要認真填涂答題卡,以往出現較多不規范的現象有:需填涂的部分未填滿;填涂輕重不一致;已填涂答案修改時,原有答案未擦干凈;答題卡被折疊或弄污。這些都將直接影響閱卷時讀卡機的準確識別。個別考生在涂卡時粗心,造成讀卡困難,如看錯題號順序,“0”“1”位置涂錯,直接將“1”涂在第一格“0”的位置上,如座位號是“1”時,要填涂“01”。客觀題答題卡上有明確的用筆和填涂說明,考生要認真看,按要求填涂。
主觀題別寫無關內容
考生要按要求書寫主觀題答案。答題中不要書寫與考試無關的內容,如“老師辛苦了”、“謝謝老師”。按自考規定,這些溫馨的話語用錯了地兒,當科考試成績將被取消。考生在寫作、訴訟等寫作課程中,勿將本人姓名作為落款寫在后面。在答題中寫親身慘痛經歷來取得閱卷老師同情等與試卷無關的內容,也是不允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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