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幫助自費出國留學人員正確選擇國外學習學校,加強對自費留學中介活動的監管,引導自費留學中介機構與國外正規學校開展合作,教育部近日通過教育部教育涉外監管信息網(www.jsj.edu.cn),公布美國、英國、丹麥、南非、挪威、馬來西亞、愛爾蘭、荷蘭、希臘、塞浦路斯、日本、新加坡、韓國、法國、德國、芬蘭、瑞典、瑞士、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等21個我國公民主要留學國家的部分學校名單。
近年來,我國自費出國留學人數顯著增加,但是其中部分留學人員由于對國外學校情況缺乏真實和全面了解,影響了正確選擇學校,有的留學人員到國外后發現上當受騙,損失巨大。公布國外學校名單,是教育部保護留學人員利益,引導留學人員到國外資質較好的學校學習,規范自費出國留學活動,加強對自費留學中介活動的監管而采取的一項重要舉措。
為及時準確地反映國外學校的實際情況,教育部將定期對所公布的國外學校名單進行調整。
教育部提醒出國留學人員在選擇國外留學學校時:一是要注意各國的教育管理體系不盡相同,學校的規模大小不一,教育、教學質量參差不齊,應通過正規渠道了解學校的實際辦學資質、條件等;二是如果就讀提供學歷、學位教育的學校,尤其是就讀某些國家的私立學校,務必弄清學校所頒發的學歷、學位是否經所在國政府教育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權威機構承認或注冊,不要選擇那些雖經所在國有關部門批準合法辦學并能授予學位,但是其學歷、學位卻不被所在國政府教育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權威機構承認或注冊的學校;三是一些國家的私立學校,大學預科學校特別是私立語言學校與高等教育機構并不接軌,而有的國家根本就沒有大學預科學校,對這些情況應全面了解,以免被虛假廣告宣傳誤導;四是如果通過自費出國留學中介辦理出國留學,除應選擇經過資格認定的自費留學中介機構外,還要核實和確認中介機構的國外合作學校是否是正規學校,學校實際辦學資質以及該合作項目是否經過所在省、市教育主管部門核準備案。
教育部有關負責人建議通過以下途徑了解有關情況和信息:一是通過教育部教育涉外監管信息網和中國留學網進行查詢;二是咨詢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三是咨詢外國駐華使館;四是若通過中介辦理出國留學,應查看我國駐外使領館出具的對國外學校的資質認定文件。
目前我國駐外使、領館對國外教育機構的資質認定,已開始統一使用既包括學校中外文名稱、地址、聯系方式、建校時間、在校學生數及中國學生數等基本內容,也包括學校性質、辦學層次、頒發學歷、學位是否得到政府教育主管部門或授權的權威機構認可等核心內容共計11項內容的表格,通過這個表格很容易判斷國外學校的實際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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