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下半年申請漢語言文學等13個專業的考生,可按專業分別于4月10日或11日到北京教育考試院一層業務大廳領取學位證書。這是記者從市自考辦了解到的。
據了解,漢語言文學、國際貿易、金融、金融管理、保險等5專業學位證書發放安排在4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財稅、經濟學、行政管理、新聞學、檔案學、商務管理、會計、工商企業管理等8專業學位證書發放安排在4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考生領證要攜帶本人身份證、本科畢業證書。代領者要攜帶本人身份證及被代領者有效證件(身份證、本科畢業證書)。往屆各專業未領者可隨本次領取。
市自考辦相關負責人提醒,考生領到學位證書后,要妥善保管。學位證書遺失不能補辦,只能由發證部門開具相關證明,該證明具有同等效力。
據悉,自考畢業生獲得學位是成人高等教育學位,效力等同于普通高校學士學位。考生通過計劃的全部課程(含筆試、口試、實習、實驗),畢業論文答辯成績優良且一次性通過,思想品德經鑒定符合要求,可獲得有學位授予權的主考院校授予的相應學科學位。如論文答辯未通過,必須補作合格方可獲得本科畢業證書,但不授予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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