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下周開始,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將實行新的護照辦理方法,深圳市常住居民憑身份證、戶口簿就可申請個人因私護照。
據了解,這項新辦法實施后,普通深圳居民只須持身份證、戶口簿和照片到戶口所在地的區公安分局填寫申請表申請護照,不需要境外邀請信、個人外匯存款證明、自費留學入學通知書等證明材料,也不需要單位或派出所政審意見。
公安機關還將全面開通護照速遞業務。申請人在遞交申請之后,便可在家中等候護照送上門的便民服務。
幾點解釋
●新辦法實施后,哪些人員申請出國護照仍需提交相應的單位審批意見?
(1)公職人員按干部管理權限審批;
(2)國有(國有控股)企業、金融、保險、證券單位的領導(負責人),由主管單位審批;金融、保險、證券單位工作人員由單位審批。
●新辦法實施后,哪些人員申請出國護照需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
申請“急事急辦”的,除按照正常申請手續辦理和提供必需的證件外,還需提供急事急辦相應的證明原件資料。“急事急辦”包括:(1)前往外國處理親屬后事或參加喪禮的需提供死者的死亡證明書;(2)出國治病、出國探望危重病人的提供醫院證明;(3)前往國入境許可或簽證有效期即將屆滿的,提交前往國簽證;(4)深圳市享受辦理護照便利政策的40家企業員工,因業務需要出國的,需提交公司急辦證明。
●暫住戶口人員和藍印戶口人員如何辦理申請護照手續?
暫住戶口人員因企業業務需要出國仍需提交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單位派出函;藍印戶口人員需提交常住戶口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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