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廣州、惠州、茂名等地的13名孩子(4名在讀大專生,9名高中畢業生)懷著美好夢想,辦理赴德國留學,8個月下來,兩名中途退出,其他11名雖然最終拿到了簽證,卻惹來一大堆煩心事。本月22日下午,部分學生、家長來到報社,群情激憤要求給個說法。
左比較右比較 興沖沖去報了名
孩子出國留學是家中頭等大事,為此,家長們表示當初都是打聽了多家中介公司,左比較右比較最終選中了廣東某教育國際交流服務中心,無它,就是因為它是雙證齊全的正規留學中介服務公司,自然是最可靠的了。
2001年6月份,這十多位學生家長分別興沖沖到該中心報名,辦理孩子赴德國留學業務。中心熱情地接待了他們,并拿出了詳盡地赴德國留學的四個留學方案。有大專在讀生經咨詢后報了“直接申請德國碩士項目”,中心表示沒問題,其他高中生則報了“赴德國職業技術培訓項目”,并與該中心簽訂了合同書,中心當時保證9月份100%全部辦出去。
接下來在一個多月時間內,家長們按照中心要求交了數筆費用,包括報名費3000元人民幣,簽證綜合服務費11000元人民幣,12500德國馬克的自保金和4400德國馬克的一年房租及其押金(其中3900馬克為房租,500馬克為押金),高中生交了10個月德語培訓國外費用(含學費、綜合服務費)6500美元,大專生則交了5個月的德語培訓國外費用(含學費、綜合服務費)5000美元。
事情看來似乎非常順利:7月份,德國學校寄來了入學通知書,告知開學日期為9月15日,8月份,護照已拿到,這時中心要求家長所交款項轉到經辦人某小姐的個人存折中,原本兩次出示的蓋有該中心財務專用章的收款收據,就變成了經辦人某小姐的個人存款憑證。當時家長們對此雖有嘀咕,但這時高中生有些根本連高考都沒參加,有些拿到了大學錄取通知書也沒去念,大專生也已退學,個個都是辦出國留學心切,心想這錢放在哪都無所謂,反正到最后會一一算清楚并出具收款憑據的。
開始察覺種種疑點 所有孩子第一次全部拒簽
據家長們反映,慢慢地他們就發現了不少疑點。一是每次交錢都是限時交款,而且不要他們交美金,要交人民幣,由中心將錢換成美金后再匯出去。
二是大專生的家長在好不容易辦了公證之后,中心告知為了簽證需要,要統一變成高中生,全部辦讀職業培訓,同時,補交1500美金,轉成10個月的德語培訓,所有公證資料從頭再來。
當時家長們就有說不出的苦:這時已是2001年11月份,錢全交了,孩子學也退了,沒什么退路了。
然而,最讓家長失望并開始生疑的是,當初保證9月份100%辦出去的承諾卻在11月25日被告知所有學生全部拒簽。中心責怪學生沒有按照他們的意愿去跟簽證官講,可家長們反駁,這么多孩子拒簽,這其中肯定有什么問題。
該中心負責人向家長們保證,過了圣誕節后再給答復,請大家耐心等待。
有點奇怪的是,往日與家長學生們打交道的經辦人某小姐從此沒再在家長們面前出現,手機也關機,再也找不到這個人。
矛盾終于激發 要拿護照先辦終止合同
今年2月份,中心終于告知,所有事情都已辦妥,3月1日開學,大家21日來拿簽證護照和入學通知書。
第二天,家長和學生們興高采烈地來到該中心領護照和入學通知書。這時中心要求,先終止合同,然后拿護照,等訂好機票、學生登機前再給入學通知書和學校的收款憑證。
這樣一來,早已聚集的矛盾終于爆發了,家長直接找到該中心主任,提出三個要求:一,護照和入學通知書是學生自己的東西,必須發放給學生,中心沒有理由扣留;二,要終止合同可以,但必須由中心出示校方收到款項的憑據,將所交費用一一核實清楚;三是落實在德國接機事宜,并出示書面協議保障學生在德國3年的應有的合法權益。
在家長們的一再要求下,中心叫來了久違的經辦人某小姐。可某小姐來到中心后,僅向家長們出示了兩份匯款憑據,一份是12500馬克的自保金和4400馬克不知作何用途的費用,至于學校的收款憑據及其它憑據仍不能提供,到最后,她又拿出了一份12000馬克的收款憑據給家長們看了一下。
雙方一直爭執到夜晚12點多,這時中心表示,這項業務其實是北京一家公司聯系的,他們正在與北京的公司聯系,叫他們派老總來協商此事,叫家長們第二天下午4點鐘再來商談解決辦法。
22日中午,家長們又被告知,北京公司老總不能及時趕過來,對話安排在23日上午。
北京代表首次亮相 身份是德國校方代表
23日上午,家長和學生們如期來到中心,記者們為了了解事情的真實情況,也以“暗訪”的形式參加了此次交涉。
在這次交涉前,中心和家長已達成一個共識,就是集中討論三個要解決的焦點問題:一是6500美金要出示校方收款憑據,二是12500馬克自保金在收了3%-5%的手續費后為何校方出示的是12000馬克收款憑據,三是4400馬克一年的住宿費和押金只有匯出憑據,沒有收款憑據。家長們此時最擔心的是,不知德國校方有沒有收到錢?到底收到了多少錢?否則孩子出去后就沒保障了。
那天,北京公司來了一男一女兩位代表。女代表首先上臺,她表示此次來是作為德國校方代表來給學生做出境前輔導,并派發學校的入學通知書,沒有她手中的這個入學通知書是入不了境的,避而不談三個焦點問題。
家長們一聽情緒就非常激動,大聲質問:我們是與中心簽的合同,從頭到尾都是與中心在聯系,在焦點問題還沒解決之前,什么時候又冒出來個北京公司?再有,什么時候又冒出來第三封入學通知書,前天不是已經給了學生第二封了嗎,到底哪個是真哪個是假?
在爭吵中,這位代表作了解釋,她說,前兩次的入學通知書是簽證所需,這次她手中的入學通知書才是入境的入學通知書。二是學費分為好幾種。6500美金是這樣組成的:7840馬克是凈學費,3000馬克是對學生3年在德國的監護費,還有就是簽證前的輔導費、德方校長到中國來的各種費用等等。
至于家長們要求的各種收款憑據,她表示要等到學生到了德國后學校才出。
這時家長們非常著急,質問:如果孩子們到了德國校方不承認收了款項,怎么辦?現在簽證期限是3個月,如果到時不能續簽,將孩子們遣送回來,又怎么辦?你說要在德國才出具收款憑據也可以,但可不可以由中心以書面的形式先作出承諾,保證孩子到了德國后,校方會出具有關憑證。中心法人道出與北京公司關系--商業合作伙伴
在你一言我一語的激烈爭吵中,中心的法人代表上臺道出了中心與北京公司的關系。
這位法人代表表示,中心是手續齊全的正規中介服務公司,在辦理這件事情的過程中出現什么問題,他會負責到底。北京公司是這個項目的合作者,與中心是合作伙伴關系,代表德國學校一方與中心辦理境外的事宜。他說一個項目不可能一個單位做,北京公司負責境外的事情,他們負責境內的事情,但至于怎樣合作,是商業秘密,不能透露。
23日下午還出現了一個小細節。在北京公司代表走后,中心與家長就學生在德國得到保障的問題列出了條款,作為補充合同,說好簽了這個補充合同后,原合同就終止。可在部分家長對此沒異議、并簽了兩位學生之后,中心自己反而提出停止簽這個補充合同,并請來中心的律師前來解釋:到目前為止,中心并沒有收到德國校方的承諾書和學校的有關收款憑據,對這間學校了解也不多,主要是根據北京公司的文字介紹來合作這個項目的,他們要與北京公司交涉完后才能與家長們來商談此事,請大家再等待幾日,一定會妥善解決這件事情,請大家放心。
中心表示會對此事負責
26日中午,記者電話采訪了中心的負責人。
這位負責人表示,這次是中心合作伙伴北京公司首次來廣東辦理這個項目,出現一點小磨擦也很正常,大家都有個磨合的過程,應該互相理解,爭取把這個事情處理好。
他認為,這次中心是按照合同辦事,沒違反什么合同,原計劃是簽證后再匯款,后來德國簽證要求改變,變成了先付款再簽證,這也沒什么大不了的。
至于收款憑據一事,他說中心會給予負責。家長的擔心是可以理解的,但畢竟擔心的事情還沒發生。他們已經拿到了北京公司也就是校方代表的書面承諾,承諾收款憑據去德國后由學校給,就在這兩天,中心準備再與家長們簽一份協議書,把這件事情了結。
至于德國的這間學校,這位負責人說中心曾派工作人員在法蘭克福打聽過,的確有這間學校,而且得到教育部批準,也經過ISO900認證,有一定的行為標準的。
這位負責人承認,經辦人某小姐不是中心的工作人員,是北京合作方授權在他們中心代理業務的。他說,中心與北京公司是分工合作的關系,是經濟合作,一個人不可能把所有事情都做完,就像家長把小孩養育大,但不可能把什么事情都包下來一樣。 事后還是兩個字:擔心
給孩子辦個自費留學的確不容易事。昨日(27),家長們根據中心通知前往簽訂補充協議,又是經過一番爭執,最終擬出了一份《協議書》,11位家長全部在《協議書》上簽字,同意終止原合同。
根據《協議書》,中心承認家長們所交的6500美金中的7840馬克學費、監護費3000馬克以及一年住宿費3900馬克、押金500馬克已全部匯往學校,學生赴德到校后,由學校開具上述收據。同時,12500馬克已匯往指定的及校方安排的銀行,對3000馬克監護費的服務內容也已確認。如雙方發生糾紛,交由中國法院受理。協議書有效期與歐洲學院組織沃爾姆斯學院《入院證明書》的有效期一致。
這樣,這件事看來似乎終于可以暫告一個段落了。家長們也開始給孩子訂機票,計劃12日出發。不過,盡管如此,家長們的感受還是兩個字:擔心。他們說,經歷過這么多曲曲折折后,已經對很多東西不相信了,更不知道孩子們到了德國后到底會發生什么事情。有家長甚至已通知在德國的好友,如果萬一發生事情,請第一時間趕到孩子身邊,采取保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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