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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6月,王怡找到在京的表姐,說準備辦理出國留學,問表姐是否想出去,表姐本想去馬來西亞,卻不清楚如何辦理手續。王怡大包大攬,別人拿3萬,你掏1.2萬元就行了。北京青年報報道,一個月后,王怡來到其住處,稱回津辦手續,拿上表姐剛從銀行提取的1.2萬元現金就走了,以后卻去向不明。其表姐事后聯想她以前也以各種理由騙錢,便在2001年12月向西城分局長安街派出所報案,于是西城警方對其展開調查。
而同學黃某的父親,見給女兒數次寄錢后也沒有動靜,等了一年多從女兒那里要來王怡手機號,與在溫州游玩的王怡聯系,并“請”她繼續為女兒出國的事情幫忙,隨后,黃某父親將“送上門”的王怡交給了當地公安機關,后移交給西城警方。據王怡交代,自2001年至今,她先后在西城、宣武和朝陽等地及外省市詐騙9起,獲贓款7萬余元,她游山玩水、大吃大喝,這些錢已被她花了個干干凈凈。(劉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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