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天從公安部獲悉,山東、安徽、河南、黑龍江、浙江、四川、重慶、湖北、天津等九省、市的二百一十九家中介機構已首批完成因私出入境中介機構的資格認定。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公民因私出入境人數逐年增多,對于許多想出國的公民來說,需要有專門的中介機構為其提供前往國法律咨詢、溝通聯系、協助辦理簽證和境外安排等,使得因私出入境中介機構應運而生。
今年六月,公安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共同發布的《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動管理辦法》規定:向公安機關申請從事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動資格的機構,應具有企業法人資格或符合企業法人設立的條件,有熟悉中國和相關國家出入境管理和其他專門法律、法規及政策的工作人員,并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經過資格認定的中介機構,可以在《辦法》規定的范圍內為公民出國定居、探親、訪友、繼承財產和其他非公務活動提供信息介紹、法律、咨詢、溝通聯系、境外安排、簽證申辦及相關的服務。
目前,其它省市也正在抓緊進行因私出入境中介機構的資格認定工作。
據了解,從二000年十二月至今年一月,按照國務院的有關通知要求,公安部會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教育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在全國范圍對各類出入境中介活動進行了清理整頓,共清查出入境中介機構三千六百一十一家,破獲一百多起涉及非法出入境中介活動的違法、犯罪案件,拘留、逮捕不法分子近四百人。初步遏制了非法出入境中介活動猖獗的勢頭,維護了公民的合法權益和正常的出入境管理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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