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中就有20多個婚介所的電話號碼。同時他的騙術越來越高明,謊言也越編越精妙,竟然還騙倒了婚介所的工作人員,使得婚介所的工作人員也成了他的免費推銷員。就這樣,通過婚介所方又先后搭識了多名女性,用同樣的謊言欺騙她們,并同時與她們保持戀愛關系,又騙取了40多萬元人民幣。
向盧灣警方報案的吳女士就是前文中提到的陸女士的中學同學,陸女士在那次約會之后,考慮再三,還是與吳女士取得了聯系,將自己通過婚介所認識方的事告訴了吳,讓她多留個心眼,不要在感情上上了方的當。
于是吳女士對方的話開始產生了懷疑,并逐漸在方的言行中發現了越來越多難以自圓其說的漏洞,而且吳女士發現,方雖然每次向她“借”錢都寫借條,可到了還錢的日子,總是找各種理由推托,還以其他理由繼續向她借錢。幾個月下來,不但分文未還,而且見面的次數也越來越少,吳女士終于忍不住,親自上門討債,沒想到方竟然回答說錢已經都花光了,沒錢歸還。吳女士一氣之下到公安機關報了案。
真相:設圈套只為騙錢
這起案件從表面現象看,似乎更像是一起債務糾紛,但盧灣刑偵支隊的偵查員們經過仔細的調查和取證,發現這是一起典型的詐騙案件。
經警方調查發現,方所說的除了已經離異和有個女兒這兩點是事實之外,其余的話都是謊言。這個自稱有著大學學歷,有著不錯收入的方其實只有高中學歷,而且在社會上游蕩已久,根本沒有工作。他那個自稱在新加坡開診所、正在幫他辦移民的父親不但從沒去過新加坡,而且早在60年代就已經去世了。1992年,方就曾因犯詐騙罪被判了三年有期徒刑,妻子就是在那個時候跟他離的婚,目前母女兩人均在上海。
1995年8月方剛剛刑滿釋放的時候,他也曾經有過一份穩定的工作和收入,也確實過了幾年安分的日子。可是,他好逸惡勞的老毛病還是抬了頭,他不再滿足于朝九晚五的生活,他覺得辛辛苦苦賺錢太慢,他又走上行騙的老路。
不過與過去不同的是,他這次是打著“戀愛”的幌子四處招搖撞騙。第一次輕易得手讓他嘗到了甜頭,于是他積極地開始了“戀愛”征程,他的謊言越編越精妙。而且他也不再滿足于以辦出國為名騙上幾萬元錢,他的胃口越來越大,還以要承包柜臺等為名實施詐騙。在與女方約會時,他還假裝用手機與別人通話,談論進貨、承包等事宜,以騙取女方的信任。
曾經有過的鐵窗生涯沒有讓他痛改前非,他甚至還自作聰明地認為,只要寫下借條就是債務糾紛,大不了鬧上法庭,不會構成刑事犯罪,就算被抓,警方也拿他沒辦法。殊不知他以虛構的事實騙取他人財物,而且數額之大,早已經遠遠超過了他的償還能力,他的行為已經構成了詐騙。
偵查員們在調查中發現,在與方交往過的女性中,有的已經開始懷疑他在行騙,但因為手中握有方的借條,而且方也沒有躲藏起來或避而不見,看他平時的表現也不像是亂花錢的人,因此對他還抱有一線希望。有的也只是想能把錢要回來就算了,似乎都沒有想過方的行為已經構成了犯罪。而方也正是巧妙地抓住了她們想出國的心理,又用寫借條的方法穩住了她們,才使得他頻頻得手。他看似善良的外表背后,隱藏著一顆貪婪的心,騙來的錢早就被他揮霍一空。(張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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