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下午3點,一起因出國留學夢未圓而引出的學雜費官司在成都市高新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原告李某、胡某、黃某3人原就讀于成都市某實驗學校。據李某訴稱,1999年元月,學校承諾為3人辦理留學美國夏威夷太平洋大學的留學手續。經多方籌款,3名學生及其家長向被告繳納了辦理赴美留學所需的各種費用,其中包括一學年的學費、生活費、醫療保險費、書籍費等共計24500余美元,折合人民幣約22萬余元。
但后來被告方實驗學校因各種原因未能辦好赴美留學的簽證,原告父母多次與被告聯系退款事宜,但被告均以種種理由推諉搪塞。
在昨日的庭審中,被告方實驗學校未能到場出席庭審,法庭只得作缺席審理。據原告李某稱,類似他們的情況班里還有20余人,為維護自己的正當利益他們將把官司進行到底。
據悉,此案將于2月26日宣判。(胡威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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