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蓬萊“11·19”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專項督導報告顯示
學生上下學安全監管漏洞嚴重
蓬萊“11·19”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國務院教育督導辦立即派出專項督導組,赴當地進行現場督導,并提出督導意見。
本報北京12月17日訊(記者 宗河)11月19日上午,山東省蓬萊市發生一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2人遇難,其中11名是幼兒園幼兒。教育部今天發布《山東蓬萊“11·19”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專項督導報告》,報告指出,當地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存在“辦學機構安全主體責任未落實”、“安全監管存在嚴重漏洞”等問題。
蓬萊“11·19”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立即派出由國家督學和工作人員組成的專項督導組,11月19日至21日赴蓬萊進行現場督導。通過聽取匯報、查看事發現場、查閱相關文件資料、向事故調查組了解核實情況等方式,督導組全面了解了事故有關情況,形成了《山東蓬萊“11·19”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專項督導報告》。
報告顯示,11月19日上午7時30分左右,煙臺市金進建材有限公司一輛沙石運輸車,沿尚未啟用的煙臺新機場連接路行駛至潮水鎮劉家莊村路段時,因躲避由東向西行駛的小型面包車發生側翻,與小型面包車碰撞擠壓,造成小型面包車上11名幼兒及1名司機死亡,另有3名幼兒受傷。
經調查,傷亡幼兒屬蓬萊市潮水四村幼兒園,所乘面包車未取得校車使用許可和道路運輸經營許可,由園長和車主通過口頭協議雇用,用于接送幼兒上下學。面包車核載8人,事故發生時實載15人,超載87.5%。
事故發生后,山東省委、省政府委派常務副省長趕赴事故現場,指導救援和善后工作。煙臺市、蓬萊市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調集工程機械、消防車輛和人員開展搶救工作。當地政府在事故現場成立指揮部,全力救治受傷幼兒,3名受傷幼兒得到了及時有效救治,同時對事故傷者及傷亡家屬進行心理安慰和疏導。
報告指出,11月20日,山東省政府成立事故責任調查組,目前事故原因、事故責任、監管部門責任調查和追究工作正在進行中。從現場督導情況看,當地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存在嚴重問題。辦學機構安全主體責任未落實。蓬萊市潮水四村幼兒園園長為追求效益、降低成本,沒有落實安全主體責任,沒有真正把幼兒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在辦園安全基本條件欠缺,沒有正規校車,無法滿足幼兒接送需求情況下,招生數量超過百人,違法雇用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的車主,使用無校車使用許可和道路運輸經營許可、不符合專用校車安全國家標準的面包車接送幼兒上下學,對面包車違法超員駕駛和違反交通法規橫穿未驗收道路行駛等行為沒有制止。督導組發現,蓬萊市還有5所幼兒園使用無校車許可的車輛接送學生上下學。
同時,安全監管存在嚴重漏洞。當地落實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管理相關法律法規不到位,日常監管及安全檢查不深入,未能發現非法營運車輛長期超員接送幼兒、橫穿未驗收道路行駛等嚴重安全隱患;沒有建立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管理舉報平臺;幼兒園年檢制度落實不到位,沒有嚴格審核潮水四村幼兒園安全管理工作;安全教育流于形式,對幼兒園園長的安全培訓力度不夠,未有效教育幼兒家長拒絕、抵制非法營運車輛。
根據調查,專項督導組提出意見:一是加強校車和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迅速組織開展校車和接送學生車輛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行動,嚴把校車資質審查和檢驗、校車使用許可和校車駕駛資格審批關,建立并運行校車安全監控平臺,加強對校車和接送學生車輛的規范管理,確保校車和接送學生車輛的營運安全。二是落實政府責任,強化安全監管責任。建立健全校車及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組織協調機構,落實定期協商機制和聯合檢查執法機制;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和倒查機制;合理規劃中小學校和幼兒園布局,方便中小學生和幼兒就近入學;加強對民辦辦學機構的管理,嚴格規范其辦學行為;落實學校安全主體責任,與中小學校長和幼兒園園長簽訂安全管理責任書,加強師生交通安全教育。
在接到督導組關于蓬萊市“11·19”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專項督導的反饋意見后,山東省教育廳對照意見進行了認真反思和總結,深刻分析和總結事故原因,吸取經驗教訓,提出進一步強化接送學生車輛管理、嚴格落實責任強化安全監管、加大宣傳教育營造良好氛圍等三條舉措,進一步加強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工作,確保中小學生、幼兒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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