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實施重點高校建設計劃 三年一周期考核動態調整
為了加快提升高等教育辦學水平和綜合競爭力,增強服務經濟社會建設的能力,浙江省政府決定實施“省重點高校建設計劃”,全省遴選、總量控制、動態調整,滾動建設一批高水平大學。
據了解,浙江省政府的計劃是:到2020年全省高等教育競爭力和綜合實力進入全國省(區、市)前6位,若干所高校在全國同層次、同類型高校中處于領先地位。省、市屬高校有20個以上的一級學科進入全國前10%、100個以上的一級學科進入全國前30%。
浙江省政府在日前公布的《關于實施省重點高校建設計劃的意見》中指出,將推進體制機制創新,擴大高校辦學自主權,強化行政監管和社會監督。推動優勢特色學科發展,建成一批高水平、有特色、具有較大國內外影響力的學科。建設高素質教師隊伍,建立競爭擇優、能上能下的用人機制,進一步調動教師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建立寓教于研的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和復合型、應用型、技能型人才協同培養模式,建立符合研究生教育發展規律、以提高創新能力為核心的研究生招生選拔和培養機制。
浙江省政府指出,對遴選入圍“省重點高校建設計劃”的高校將加大財政投入,省財政設立專項資金。擴大重點建設高校在資金使用上的自主權。按照高校建設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和年度實施計劃,由省政府組織省教育廳等有關部門,以三年為一個周期開展一次考核和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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