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個妹妹學什么?許多人的回答是舞蹈。因為舞蹈既能讓女性身形美,還能培養靈動氣質。下腰,是舞蹈和體操中基本功之一,很少人會想到其中存在巨大安全隱患—本月6日,家住江北區石馬河的5歲小女孩蕊蕊,在培訓機構練習下腰時不慎滑倒,造成雙下肢截癱。
女孩練下腰摔倒
老師說沒事繼續練
曾女士介紹,9月6日上午,她帶著女兒到江北區南橋寺煥君藝術培訓中心上課。由于經常會練習下腰劈叉等動作,老師通常會先給孩子們拉拉筋、壓壓腿,做準備活動后再開始。出事那天,由于舞蹈老師陳女士遲到了,沒有安排做準備活動,匆匆忙忙就開始讓孩子們下腰。
“硬邦邦的地板上雖然鋪了一張地毯,但沒有練習下腰時應該有的防滑墊。”曾女士說,蕊蕊和其他十幾個小女孩在老師指令下自己練習下腰。老師只是喊著口令,沒有對任何孩子做保護動作。
“哎喲!”蕊蕊腳一滑,整個人摔倒在地,在地上站不起來,眼淚直流。老師沒有過來扶蕊蕊。曾女士見女兒哭得厲害,便跑到訓練場把孩子抱起來。全身無力的蕊蕊想休息一下,陳老師說沒什么,還可繼續練習“前四步后四步”。
“孩子站起來練習四步時,兩條腿一直發抖,沒練兩下又摔倒在地,再也站不起來了。”曾女士非常擔心。陳老師卻說:“完全沒事,你把孩子背回家休息就行了。”
曾女士說,她忐忑地把孩子背下樓,見樓下有一家中醫館。她把孩子放在中醫館凳子上,女兒就往下滑,連坐都不能了。老中醫一看,建議曾女士打120急救電話。慌了神的曾女士把女兒背回培訓中心,讓老師打120。陳老師說沒有這么嚴重,她可以開車把蕊蕊送到兒童醫院。
到市兒童醫院檢查,醫生診斷是雙下肢截癱。“如果兩個月內孩子不能恢復,這輩子可能都是這樣了。”
培訓中心稱沒責任
不服就到法院打官司
曾女士說,陳老師墊付了500元入院費后,就再不接電話了。煥君藝術培訓中心負責人李女士付了第二天的醫藥費6500元,撂下一句話:“這件事我們沒有責任,我只給這6500元,后面你再要怎么樣,就讓法院來找我。”
曾女士說,由于女兒每天醫藥費都在千元左右,再加上女兒可能終身癱瘓,自己實在是無奈又無力。她多次與李女士聯系希望承擔責任,結果被拉黑。“她還找律師通知我,說他們沒有責任,有什么就打官司。”
重慶晚報記者聯系上舞蹈老師陳女士。陳老師稱確有其事,但自己在上班,沒時間接受采訪。培訓中心負責人李女士的電話一直無法接通。
因練下腰受傷女孩
兒童醫院5年接診6例
重慶醫科大學附屬兒童醫院神經外科醫生李祿生介紹,蕊蕊是脊髓損傷并出血,目前恢復情況很不理想,腰部以下沒有明顯知覺,不能活動,大小便功能受到影響,也就是醫學上說的截癱。最近5年,類似蕊蕊這樣因練習下腰造成的脊柱脊髓損傷案例,兒童醫院接診了6人,其他幾人均有不同程度恢復,蕊蕊在這幾例中最嚴重。目前,蕊蕊發生脊髓損傷已經有20多天,到底能不能恢復還無法確認。如果兩個月到半年內不能恢復,再恢復的幾率較小。
李祿生提醒,現在越來越多的家長選擇讓女兒去學習舞蹈,但要量力而行。因為人的身體有極限,一旦過度彎曲超過身體的極限就容易受傷。
練下腰要專人保護
重慶歌舞團藝術學校負責人兼舞蹈老師夏陽紅介紹,孩子學習舞蹈和體操時,老師和家長應加強防范意識,采取保護措施。在練習下腰等危險性動作時,應有專業人員輔導和保護,不要讓小孩子輕易嘗試或練習。下腰時應配舞臺膠防滑,兒童不宜在堅硬地面上進行跳躍練習,否則會對足骨產生過大和過頻的刺激,易引起損傷。
培訓機構應承擔民事賠償
重慶晚報新聞律師團成員、重慶坤源衡泰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斌稱,曾女士與培訓機構有培訓服務合約關系,培訓機構對孩子負有保護義務。曾女士可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培訓機構及其負責人進行民事賠償。按曾女士所述,孩子做下腰時老師沒盡到看顧義務是第一個錯誤,孩子摔倒后嚴重不支仍要求繼續練習是第二個錯誤,培訓機構應該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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