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慶市第四十一屆中小學生田徑運動會男子1500米比賽現場。
9月25日,記者在2015年中考體育考試改革工作會議上獲悉,明年起,大慶中考體育考試將進行全面改革,改革對象為全市初中階段學生。明年中考體育考試成績在中考總成績的分值從過去的80分提高到100分,并將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列為必考項目。
中考體育由80分提高到100分
據了解,往年的中考體育成績為80分,包括日常考核成績60分、畢業統一考試20分。
從2015年起,體育考試成績提高到100分。其中,畢業升學統一考試滿分為60分,日常考核滿分為40分(每學年10分)。
從2014年秋季入學的初一年級學生開始,日常考核成績每一學年上報一次。現初二至初四年級學生的日常考核成績,在初四學年的下學期四月底前,由學校將四個學年的成績匯總上報。
長跑成為中考必考項目。
選考項目可“三選二”
從2015年開始,中考體育考試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列為必考項目。男生4′05″以下可得滿分40分,女生3′55″以下可得滿分40分。
據了解,從2015年開始,考試項目調整為:A必考項目:長跑: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滿分40分)。B選考項目:(1)一分鐘跳繩(滿分10分)(2)擲實心球(滿分10分)(3)立定跳遠(滿分10分)。
“選考項目”由考生自己在三個備選項目中任選兩項,即“三選二”。項目一經選定后,不得更改。
其中,一分鐘跳繩要求:正搖雙腳跳繩,不允許單腳起跳或雙腳交替跳;每跳躍一次且搖繩一周圈計為一次,不允許雙搖;遇跳繩拌腳,迅速調整后應繼續進行,但不計次數;跳繩自備,繩體不透明即可。
擲實心球要求:實心球球重為2千克、實心的球體;投擲過程中,不允許助跑,不允許腳尖觸碰起擲線;投擲時雙手舉球過頭頂向前擲出,擲三次取其中最好成績。
立定跳遠要求:兩腳原地同時起跳,不允許有墊步或連跳動作;不允許穿釘鞋,不允許腳尖踩線;跳三次,取其中最好成績。
日常考核由學校組織完成
記者得知,日常考核40分,由學校具體組織實施。年級不同,考試項目也不一樣。
初一年級考試項目為體重指數、肺活量、50米跑、坐位體前屈;初二年級考試項目為引體向上(男)/1分鐘仰臥起坐(女)、50米跑、立定跳遠、抽冰尜;初三年級為體重指數、肺活量、1000米跑(男)/800跑米(女)、滑冰道(打出溜滑);初四年級為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坐位體前屈、立定跳遠、100米滑冰。
每學年體育成績與日常考核成績換算標準如下:
每項體質健康考試滿分為100分,冰雪項目評分標準參照《大慶市初中學生冰雪項目日常考核標準(試行)》,其他項目評分標準參照《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2014年修訂)》,體質健康四項分值之和除以4即為本學年體育成績。
日常考核成績每學年測試一次,由學校具體負責,縣(區)教育局監督檢查,市教育局進行抽查。各學校應按照市教育局規定的各年級考試內容和項目,由任課體育教師負責,班主任和校醫配合完成。學校上報的日常考核成績,必須有學校相關部門把關、校長審核簽字、校內公示。同時,學校要建立完整的日常考核檔案,做好存檔工作。
兩種情況取消4年考核資格
教育部門要求,學校每學年的日常考核成績必須于上報前5個工作日在校內公示。不公示或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市教育局將嚴肅追究學校有關領導和相關人員責任,全市通報批評,并取消該校4年內日常考核資格,由縣(區)教育局代行組織考試。
同時,各縣區教育局要加大對轄區學校體育工作的檢查力度,嚴格監督、管理轄區各學校日常考核成績的測試和公示工作,對初中階段各年級學生每年隨機抽查一次,每次抽查50-200人,并把抽查結果在各學校上報前報到市教育局。
記者得知,日常考核工作在市教育局統一領導下,由縣(區)教育局監督指導,學校具體負責。市教育局要求學校成立領導小組,明確各部門及相關人員職責。學生轉出(入)時,按照全國中小學生學籍管理系統要求執行,由學校出具證明,縣(區)教育局審核,該成績帶入學生檔案。
對外地轉入學生有校考成績的,轉入學校要承認轉出地的日常考核成績,并按照《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和大慶的相關規定折算分值;對外地轉入學生無日常考核成績的,轉入學校要根據其在校學習的年限和體質健康狀況綜合測定其日常考核成績。
正當理由缺考可申請一次補考
據了解,在體育考試中,因正當理由缺考的考生,可提出申請補考一次,由學校統一組織實施,該生的日常考核成績按實際補考成績計分,不按規定時間補考的缺考考生按零分計分。
因傷病及特殊情況而不能按照規定時間參加考試的學生,可以申請補考一次,由所在學校負責填寫《學生體育補考申請表》,提前上報市教育局體衛藝科,并統一組織學生持“身份證”、“體育考試準考證”,在規定時間和規定地點進行補考,過期不予補考。
殘疾考生須出具證明
針對肢體殘疾的學生,必須持有地市級以上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殘疾人證(原件及復印件)和市級以上醫院(各縣為縣級以上醫院)診斷書,向學校提出申請,填寫《學生體育免考審批表》經學校公示合格后上報縣(區)教育局,再由縣(區)教育局審查后,統一將上述材料上報市教育局體衛藝科。市教育局核實通過后,該生體育成績按滿分100分計入升學考試總分。對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者,除取消該生的免考資格外,將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因臨時活動受傷、心臟病、心肌炎以及不能承受一定強度運動的其他疾病而不能參加升學畢業統一考試或日常考核的學生(能夠在規定時間進行補考的除外),需出具市級以上醫院(各縣為縣級以上醫院)診斷書,連同《學生體育免考審批表》一并上交市教育局體衛藝科,審核通過后,日常考核成績按總分的70%計分、畢業統一考試成績按總分的60%計分。
無故不參加日常考核和畢業升學統一考試的考生,體育考試成績記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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