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日前有調查顯示,近年來低齡兒童、農村兒童已成為性侵的受害“重災區”。其中,農村留守兒童更是重要的作案對象。針對這一現象,一些教育工作者與司法工作者建議各有關部門聯動,“加強未成年人的自我保護教育”。另外,還建議“家長和學校相互配合,在放學接送等環節補充漏洞,消除隱患”。
在筆者看來,上述建議存在嚴重的“城市取向”,因而也有著簡單化之嫌。究竟該采取怎樣的策略才能真正保護作為弱者的農村留守兒童健康成長?這首先需要從農村社會結構性變遷的角度進行審視。
中國傳統農村社會本質上是一個同質化極強的封閉社會。在這個封閉社會中,常規思維模式和運事邏輯主要是基于熟人關系之上的情感秩序。交叉網狀化的熟人情感秩序,使得犯罪當事人面臨比具有固定時效性的法律制裁更為沉重的終身性輿論懲戒,也使得傳統農村社會中宗族治理邏輯下的“無訟”成為可能。簡單說就是,人們在發生糾紛時不主張利用訴訟法律來解決問題,而是利用傳統的倫理道德等觀念來調節協調。
在當代中國農村社會高速城鎮化的推進背景下,針對幼童的性侵案件頻頻發生事出有因:農村社會傳統的封閉性與同質性開始破滅和分化,村落小共同體逐漸被原子化的個體所取代,大量精英人口外流使村落的公共性喪失,熟人情感秩序迅速瓦解,公共性輿論監督走向終結。在秩序瓦解和終結之處,本該由法理秩序填補的村落秩序空間卻在“無訟”傳統的阻滯下遲遲缺位。
基于上述背景,遭受性侵的大多數農村受害者家庭或礙于情面或不懂訴訟程序而極少訴諸法律救濟,能夠被媒體報道出來的農村幼童遭性侵案件往往只是冰山一角。同時,在徒有“熟人”關系其表的當代中國農村,普通村民事實上更缺乏如城市居民基于異質邏輯中長期形成的對危險的天然警惕,由此也容易導致慘案頻發。
不管是從目前還是從長遠看,針對農村幼童的性犯罪代價極低!原子化而缺乏公共性的村落社會,也不再可能有嚴苛的輿論懲戒對犯罪主體形成真正威懾!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隨著中國產業鏈條的空間梯度轉移,勞動密集型產業逐步向中西部聚集,過去留守村落的婦女開始逐步就近進入城鎮務工或兼業,村落的留守結構發生了變化,只剩下老人、兒童。無疑,近兩年來農村性侵幼童頻發與村落留守結構中的婦女外溢有關。失去了女性群體保護的農村留守兒童,其脆弱更是可見一斑!
嚴峻的現實當前,在筆者看來,有必要從外部和內部兩個渠道加以改進。
從外部來看,需要農村社會中各種公共力量和私力救濟的共同參與,組成綠色的“常規-應急保護網”。學校、公安、司法、婦聯、團少、志愿者組織,以及當地政府、社區居委會、村委會、家庭需要聯動組成從預防到救濟、從教育到懲戒的“預警—糾責”通道,織好未成年人社會保護網。當然,要構建這一保護網,必須直面體制機制性礙和現實困難,如“以縣為主”的義務教育管理體制使地方社區參與教育安全共治的空間非常有限;底層社會中不規范的勞動用工制度與較大的生存壓力使底層家庭很難全方位照顧到子女的安全,更何況像性侵這樣的偶發性危機事件更難預料;學校作為獨立的利益主體有主動規避承擔更多責任的內在訴求。
從內部看,保護幼童免于侵害,增強幼童及其家庭的自我保護能力只是一個方面。更重要的是,重塑村落空間的日常公共性和文化豐富性,建構緩釋社會壓力的情感疏導和釋放機制,引領社會正能量,不要讓幼童為非理性的社會情緒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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