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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使媽媽800多萬善款因何“走錯”了地方?-中國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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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使媽媽800多萬善款因何“走錯”了地方?-中國教育

民間爆料人周筱赟一直“盯著”天使媽媽。

他公開舉報稱,中華少年兒童慈善救助基金會(以下簡稱“兒慈會”)“天使媽媽基金”長期以公募名義私設小金庫接受大量捐款、不入公賬、多頭收款、涉嫌私吞公眾捐款等問題,“且對方明確表示,中國哪條法律寫個人賬戶接受捐款違法?”最近,他把舉報信送到了北京市民政部門。

經多方核實,中國青年報記者了解到,兒慈會“天使媽媽”基金于2010年1月1日至2013年3月30日期間,通過個人兩個銀行賬號、個人支付寶賬號和現場收款等方式,收到來自公眾的善款8296209.85元。

從民政部的調查情況看,上述行為屬于違規。目前這些善款已經全部回歸到兒慈會賬上,沒有造成公益資產的流失,也并未發現兒慈會存在主觀故意違法違規行為。

然而,一些問題仍然值得討論:誰能發起募捐,賬戶如何管理?善款進入個人賬戶,存在哪些風險?公益組織應該如何規范和監督有關行為?

公布私人賬號募捐,到底是什么性質

“天使媽媽”伴隨著民間公益的發展一路走來。

“天使媽媽基金”在新浪的微博介紹了該團隊的組織社會化發展過程:從2005年起,一些在論壇上活躍的白領媽媽各自籌款救助兒童,逐步形成一個團隊,從而發展為專項基金,乃至基金會。“從2010年至2014年1月底,天使媽媽專項基金在兒慈會平臺上呈現的數據是33030筆”,“數量龐大的捐款人隊伍”和“大規模的志愿者參與”,“這是一些全國性的大型公募基金會都難以達到的廣度”。

2008年、2012年,“天使媽媽”兩次獲得我國公益慈善最高獎——“中華慈善獎”。2012年,“天使媽媽”基金報送“天使媽媽大病患兒緊急救助項目”,獲北京市民政局頒發2012年度“首都慈善獎”。

然而,在周筱赟看來,“天使媽媽”存在著明顯的違規操作:“長期且至今以公募名義私設小金庫接受大量捐款。”

他公布了幾張網站截圖作為證據。

其中一張截圖日期是2008年5月13日。自稱是“鄧姐”的發起人在一個網站上公布了戶名為“鄧志新”的工商銀行賬戶和支付寶賬戶,并“呼吁個人捐款不要再捐到紅十字基金會下的天使媽媽賬號……因為紅會近期工作量太大,短期用不上。”

一張截圖日期為2012年3月19日的網站帖子中稱“我還是建議大家把錢捐到愿天下孩子都幸福的鄧大姐那里,這樣錢可以馬上轉到醫院……”下面也同樣寫著戶名為“鄧志新”的銀行和支付寶賬號。

公布私人賬號募捐,到底是什么性質?

天使媽媽發起人之一邱莉莉女士曾在微博上寫道,“請周先生回復,中國哪條法律上寫個人賬戶接受捐款違法?天使媽媽使用個人賬戶接受捐款,收支明細隨時公布,管理嚴格,捐贈人認可。”

但在周筱赟看來,使用個人賬戶接受捐款是否違法,要看發起捐贈的主體是誰。

他說,民間確實有采用私人賬戶接受捐款的情況,比如民間人士在網上發起為某個孩子捐款的活動,但這屬于民間自救形式,而不是像天使媽媽有中國紅十字基金會、中華兒慈會等官方背景。

“從邏輯和常理來看,慈善組織接受的是公眾捐款,天使媽媽并非獨立法人,必須掛靠在公募基金會的名下才能接受公募,并且應當在所屬基金會進行公示。以私人賬戶接受捐款,從任何一個角度而言,都是違規、違法乃至犯罪的行為。”周筱赟說。

此前天使媽媽在接受采訪時曾稱,雖然不再對外宣傳此前的私人賬戶,但是仍有一些捐助者記得這個賬戶,并向內捐助善款。對于這些進入私人賬戶的捐款,天使媽媽一直在向外公示。但在周筱赟看來,如果真的要整改,只要把相關個人賬戶銷戶就解決了,沒有什么理由再保留這些賬號。“捐款沒有進入公賬,就不用開捐贈發票,根本無從監管,不納入審計范圍,公眾很難知道到底存在多少個這樣的私人賬戶,其中的捐款到底到哪里去了”。

此外,天使媽媽曾稱,捐款到公賬后“撥款特別慢”,所以才用私人賬戶接受捐款。但在周筱赟看來,這也不是開設私人賬戶收集募款的理由,“如果出于救治患兒的應急考慮,完全可以設備用金,這是合法的。但天使媽媽為什么不這樣做呢?”

1216天里的8296209元善款

在兒慈會曾經的網站介紹上,鄧志新是天使媽媽基金管委會的主任。從8月15日起,中國青年報記者多次致電鄧志新。她在電話里表示,確實有用自己個人賬戶收款的問題,并表示“以前就是這么做的”。

中國青年報記者以書面形式發出問題,鄧志新表示自己工作很忙,“而且這些問題,用電話和文字的形式,都說不清楚”。

經多方核實,中國青年報記者從有關方面獲悉,2010年1月1日至2013年4月30日,“天使媽媽”涉及的個人賬戶收取善款有幾個渠道,都是以鄧志新名字開戶的。具體如下:工行賬戶收到885696元,招行賬戶收到2629061元,支付寶賬戶收到1186018元,“天使之家”項目現金收入捐贈款3492350元,其他渠道收取103082元,共計8296209元。

據了解,這些款項有的用來支付項目所涉的房租和生活費等,最后應有結余5650543元。目前,這些款項分成18筆,已經返還至兒慈會的賬戶上。

中國青年報記者了解到,在善款“走錯”的1216天里,還曾發生過如下幾件事:

涉事私人賬戶與其個人賬戶之間有互相轉款的現象。

鄧志新曾將一些款項拿去購買理財產品,因為“放在這里利息太低”。

“天使媽媽”從2010年起成為兒慈會的專項基金。兒慈會從2012年起才聘用工作經驗豐富的財務總監。

2012年5月,兒慈會了解到“天使之家”項目以私人賬號收錢的問題,約談了相關人員并要求整改,但對方以“不便入賬”、“有些捐款人每個月都要打錢來”為由,并未關閉賬號。

2013年1月,雙方就這個問題再次開會,也未解決問題。

2013年4月,兒慈會開始審計相關賬戶,“主要是因為找不到價格低廉的會計師事務所”。

2013年1月到4月,上述幾個個人賬戶收款渠道仍收到了善款。

民政部近日表示,從目前查實的情況看,兒慈會在內部管理、項目管理、財務處理、信息公布和捐贈的接受等方面確實存在不足,比如對項目的管理跟蹤監督不足,比如財務水平相對較低,需要進一步規范。

從8月18日起,本報記者以電話、書面形式多次約訪兒慈會相關部門。相關人士表示“最近很忙”,至記者截稿時,尚未答復。

“這樣肯定是違規的”

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賈西津詳細解釋了“以個人賬戶收善款”的性質。

她告訴記者,當一些志愿者沒有成立公益組織的時候,的確存在用個人賬戶收錢的情況。“從目前的法律現狀看,注冊一個公益組織很難,所以民間發起的募捐,先用個人賬戶收錢,算是一種做事的途徑,這是很常見的。”

“如果是基金或者基金會,用個人賬號收錢,就是確定無疑的違法、違規行為。”賈西津表示,當志愿者團隊開始有了法律身份,比如成為一個基金會下的專項基金,或者成立了基金會以后,就要有意識地實現組織轉換,如果有了法律身份,還沒有放棄個人賬戶收款,等于是給自己造成了制度漏洞。

“轉換身份之后,行為不能混淆。就好比一個人從A房子換到了B房子,已經拿了B的鑰匙,卻還拿著A的鑰匙去開門,這樣是不行的。”賈西津說。

公益組織是否可以用私人賬戶收善款并用于投資?

賈西津表示,按照基金會財務的要求,善款應該進入組織賬戶,并有明細的投資管理辦法。但如果善款進入個人賬戶,根本沒有辦法實現監管,也很難界定責任,“如果個人拿了這些錢去賭博,掙錢了屬于誰,公眾是否知道,虧錢了屬于誰?一旦出現了這種情況,根本沒有辦法說清”。

在賈西津看來,公益不能靠道德或動機去說服別人,“比如你看我這個人挺好的,或者我這里做得很好,這些信息是沒法說服人的”,組織應該要實現自己的規范化,用制度來自證清白。如果下設專項基金發生這種違規情況,基金會沒有太多的權力,但可以把這種基金剔除出去。

賈西津告訴記者,中國實行分級登記體系,公益組織在不同層級、不同管理領域的民政部門注冊登記時,民政部門可能無法及時、完全地了解該組織在其他地方注冊登記的情況,“及時的信息公開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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