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主考院校,各市、縣(市、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
為規范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管理,經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研究,決定對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停考專業不再頒發畢業證書,具體時限詳見附件。
請各單位根據文件精神,做好宣傳、平穩過渡工作,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
附件: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停考專業(104個)情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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