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教育報和對全國6省市展開的一項高考加分專項調查顯示,逾九成家長贊成大幅壓縮高考加分項目、降低加分分值,逾六成家長反對見義勇為加分——
高考加分政策民意調查
●91.47%的受訪者支持大幅壓縮高考加分項目、降低加分分值。
●31.56%的受訪者認為,給見義勇為學生加10至20分,有利于培育學生的社會責任感;68.44%的受訪者認為,該政策可能導致新的社會不公平。
●45.63%的受訪者認為,有特長的孩子最容易獲得高考加分;30.7%的受訪者認為,來自公務員家庭和教師家庭的孩子最容易獲得高考加分;59.06%的受訪者認為,少數民族、華僑子女最容易獲得高考加分;25.59%的受訪者認為,富二代家庭的孩子更容易獲得高考加分。
●31.56%的受訪者認為,完全以分數錄取最公平;19.83%的受訪者認為,適當加分可引導基礎教育改革;11.73%的受訪者認為,高考投檔以考分為唯一標準,是否加分應交給錄取高校自主決定;21.54%的受訪者認為,如果有任何加分項目,對大多數人就不公平;44.35%的受訪者認為,高考加分容易成為權力尋租的通道,在高考面前應當人人平等。
這幾天,全國各地正在陸續公布考生的高考成績以及各批次高校的錄取分數線。“你孩子的分數在全省(全市)排多少名”,成了高三學生家長們眼下談論最多的話題。家長們心情糾結的背后,是每年高校招生1分壓倒上萬人的現實。
在這種激烈的競爭現實下,今年全國各地出臺的包括道德加分在內的高考加分新政廣受社會關注。
對于今年一些省份一邊大幅縮減高考加分項目和加分分值,一邊又新增加分項目,社會公眾究竟怎么看,怎么想?今年高考期間,圍繞這些問題,中國教育報和以隨機取樣和網絡問卷調查的方式,在全國選取北京、山東、湖北、湖南、河南、四川6個省市的高中家長,展開問卷調查。
逾九成家長贊成大幅壓縮高考加分項目、降低加分分值——
高考加分背后的民意“溫差”
此次隨機調查的北京、山東、湖北、湖南、河南、四川6個省市,共收回有效問卷1327份。從調查數據來看,對于目前全國各地大幅壓縮高考加分項目、降低加分分值,1327位家長中,僅4.05%的受訪者表示反對,91.47%的受訪者表示支持。
事實上,此次的調查數據也印證了家長們做此選擇的原因。西北社會經濟發展研究中心主任、陜西師范大學教育實驗經濟研究所所長史耀疆教授認為,調查樣本中有67.59%的家庭年收入為5萬至10萬元,屬于中等偏下的收入水平,并且樣本中有72.07%的受訪者表示其親屬的孩子未享受過任何高考加分政策,這說明由于大部分普通家庭的孩子沒有高考加分機會,出于對自己孩子公平的考慮,受訪者更期待國家取消各種高考加分項目。“這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一些地區在制定高考加分政策時,與民意存在較大的‘溫度差’。”
在隨機調查中,記者發現,圍繞高考加分,大多數受訪的家長都能列舉他們所掌握的通過高考加分進入知名大學的大量案例,甚至部分家長還能指名道姓地說出身邊的哪所中學、哪位考生因何種理由曾享受過高考加分,并對一些加分項目表達不滿。
湖南考生家長陳女士告訴記者,家長之所以對加分保持高度警惕,是因為加分給了一些人鉆空子的機會。“如果這個學生在某方面確實有無人可及的特長,適當加分情有可原。問題的關鍵是,假如將這個考生放在眾多學生中進行橫向比較,是否其特長和發展潛質真的那么出類拔萃?”
不僅作為普通家長的陳女士對于高考加分有質疑。北京一位既是中學教師又是考生家長的丁先生表示,近幾年隨著高校招生改革進程的加快,一些高考加分項目實際上在高校自主招生中已經有所考慮,這樣,兩者在優惠政策的制度設計上其實存在一定的重疊。
記者在隨機抽樣調查中發現,被調查區域內的絕大多數農村考生家長認為自己的孩子無緣高考加分,他們中的大多數人更不知道在孩子的整個教育過程中怎樣有意識地去發現和培養孩子的特長。這種狀況在不少農村籍考生身上也能找到印證。今年19歲的張桓(化名),2012年高考,他以“裸分”前30名的成績從河南考上北京理工大學。但是,進入錄取環節后,他在全縣的名次跌至70多名。“現在回過頭看,其實我身邊許多能享受高考加分政策的同學,他們的特長基本都是錢‘催’出來的。而這對于家在農村的我來說,那是不可能實現的。”張桓說。
張桓的苦惱,實際上折射出農村學生在高考競爭中無法遮蔽的劣勢。“根據2009年我們對于中國全國學生的高考統計數據分析結果,一個來自貧困農村地區的孩子,上大學的可能性僅為城市地區孩子的1/15,走進四年制本科大學的概率僅是城市孩子的1/32,進入名牌重點大學的學生是城市孩子的1/53。”2008年中國“友誼獎”獲得者、美國斯坦福大學國際問題研究所中國問題研究專家羅斯高教授認為,“這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了包括高考加分在內的中國高考制度設計,在追求學生綜合素質與兼顧城鄉不同學生群體競爭公平上,還有待進一步完善。”
逾60%的家長反對見義勇為加分——
考生道德表現能否成高招“備注項”
5年前,圍繞高考加分制度的合理性,存廢兩派各執一詞,爭議不斷。然而,自2010年以來,主張將高考加分項目納入“瘦身”通道,清理加分項目,整頓加分流程,阻斷“權力尋租”,成為包括教育部門在內的不少國家相關部門回應民意訴求的共同選擇。
不久前,教育部等五部委聯合發布的《關于調整部分高考加分項目和進一步加強管理工作的通知》,更讓無數2014年高考考生、家長充滿期待。然而,在國家層面大幅壓縮高考加分項目及加分分值的同時,全國至少16個省份先后出臺了涉及考生思想品德方面的高考加分照顧政策。于是,在高考中加10至20分的道德加分,一時間成為輿論焦點。
四川省作為2014年明確表示要為見義勇為考生加分的省份,截至6月20日已核準向5名高考考生在“裸分”基礎上,加10至20分投檔。
日前,中國教育報記者對100名四川考生家長的隨機調查顯示,65%的家長對為有過見義勇為行為的學生加分投檔的做法,表示反對。
采訪中,考生家長嚴先生認為,用高考加分考大學這種杠桿去丈量道德高低的做法不夠理性,也可能帶來德育功利化的后果,甚至可能會讓學生為“利”而見義勇為,使政府試圖大力倡導的“見義勇為”異化成了“見利勇為”。
支持德育加分者則認為,給見義勇為學生加分的初衷很好,能為社會傳遞正能量,但加分分值不宜過高,加分過程也應當公開、公正、透明、規范。
對于高考德育加分存在的兩種不同觀點,印證了本報從全國6省市回收的1327份有效問卷的調查結果。在1327份有效問卷中,31.56%的受訪者認為,給見義勇為學生加10至20分,“有利于培育學生的社會責任感”;68.44%的家長受訪者認為,這項政策有可能導致新的社會不公平,考查學生德育不能通過這種手段,況且中學生不是成人,國家不能通過高考加分來鼓勵未成年以身犯險,有違相關法律精神。
這意味著早已適應了以考分為高考招生“硬杠杠”的中國家長,對于像思想品德、社會責任感等高考科目之外的學生“柔性素質”評價,仍然存在較大的懷疑。這種民意現實在一定程度上也對今后圍繞高考加分政策所進行的制度設計和制度安排,提出了新的要求。
對于考生思想品德、見義勇為行為、社會責任感等非考試科目的評價,此次的調查出現了一個非常有意義的現象:雖然在是否贊成在高考中給有過見義勇為行為的考生加分問題上,有近三成的受訪者表示贊成,但是,包括贊成給見義勇為學生加分的家長在內的超過90%的受訪者卻認為,德育加分不要太過狹隘,可以根據學生日常生活中的表現給予相應的考核。對于教育來說,比德育加分更為重要的是,學校教育要教會孩子掌握應對危險的基本技能,比如開設游泳課,讓學生掌握科學的消防安全知識,讓學生學習在危險面前如何有效處置,盡量避免生命財產受到損失,在保護好自己的同時能幫助到別人。
根據我國現行的高校招生考試慣例,能享受高考加分或降分錄取政策的受惠對象,主要集中在少數民族學生、退伍軍人、港澳臺學生、烈士子女、體育藝術特長生、學科競賽績優生、思想品德表現突出者、受政府表彰的優秀青年等,在不同時期,加分或降分幅度有差異。
既然我國的高考招生有給道德加分的慣例,那么,廣受社會爭議的德育考查究竟如何進行科學評價?如何與考試制度對接呢?
“我相信,各地設計高考加分政策的初衷,是為了彌補現行高考制度的不足,但是我們不能將高考加分簡單地當作一種獎勵性的社會治理措施。高考的本質功能只是要把不同類型考生的素質測量出來。”湖北某部屬重點大學招辦負責人認為,“比如,學校或招考部門完全可以在考生的電子檔案上加注一個‘備注欄’,將考生曾有過的見義勇為舉動及參與社會實踐活動等行為標注出來,供招生院校參考。”
“政策制定必須是客觀的、可以把握的,應避免主觀因素的過度影響。”該負責人說,“國家和各省、直轄市招生行政管理部門只需要制定好相應的制度‘紅線’,并做好招錄過程中的全程監管和后期審查工作,各招生高校就會為了各自辦學聲譽、辦學理念,在制度‘紅線’規定的范圍內自主選擇適合學校培養目標的考生。”
浙江省政府研究室社會發展處處長黃輝說,為見義勇為行為加分政策的出臺有其歷史背景,在宏觀導向上要“扶弱”,在倡導見義勇為的同時,還要體現權力的約束性、制度選擇的唯一性,不能把社會責任轉移給高考。如果其他制度能解決的,就盡量不要通過高考這一“指揮棒”來調節。
56.29%的家長認為,來自公務員、教師和富二代家庭的孩子更容易享受高考加分政策——
高考加分加給了誰
這個高考季,對于2014年參加高考的考生及家長而言,什么群體更容易享受高考加分政策,也是他們廣泛討論的焦點問題。
在此次中國教育報進行的調查中,被調查家長從事的職業及身份構成情況是:11.30%為公務員,53.30%為事業單位人員,15.14%的為企業人員,歸僑和少數民族占比2.35%,其他占17.91%。其中,72.07%的受訪者表示,近10年雖然身邊有1至2個及以上親屬的孩子參加高考,但其中僅9.59%的受訪者表示,有親屬子女享受過高考加分政策。
史耀疆教授認為:“這意味著中低收入家庭相對較難獲得高考加分機會。或許原因在于家庭經濟狀況有差異,導致不同收入水平的家庭在孩子教育投入方面存在較大差異,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了家庭條件在子女教育上的代際傳遞。同時,這也從一個側面印證了教育對于社會分層的意義。”
在公眾心目中到底是哪些人最容易獲得高考加分機會?此次調查結果顯示,45.63%的受訪者認為是有特長的孩子;30.7%的人認為是來自公務員家庭和教師家庭的孩子;59.06%的受訪者認為是少數民族、華僑子女;25.59%的人認為富二代家庭的孩子更容易享受高考加分政策。
對此,華中師范大學教育科學學院副院長雷萬鵬教授認為,調查結果表明,現有加分政策的受益群體具有多樣性,從加分政策的設計初衷看,基于對某些群體的教育補償(比如少數民族子女)體現了社會公平的理念;突破標準化考試之局限,選拔有特長、有較高發展潛質的“偏才”也體現了效率原則。但如果加分政策隨意化,可能為某些擁有更多社會資本、權力資本的群體提供“交易”的機會,最終有可能導致一項旨在彰顯社會公平的“善政”,演變為擴大社會不公平的“惡政”。
雷萬鵬的擔憂并非杞人憂天。采訪中,四川大學錦城學院大三學生小尹告訴記者,他身邊就有一位同學曾因國家二級運動員而加5至10分,并且最終通過藝術方式被武漢某大學錄取。
浙江省的“三模三電”項目(航海建筑模型、航空航天模型、車輛模型與無線電測向、無線電通信、電子制作)曾飽受爭議,2010年,浙江全省有643位考生憑借“三模三電”比賽獲得高考加10分的待遇,其中紹興第一中學在該項目加分的學生最為集中,達到46人,一些官員子女因此加分。于是,公眾對于比賽中的“貓膩”與項目的意義提出了廣泛質疑。
針對“三模三電”等個別體育項目上暴露的問題,2011年起浙江省對高考加分大幅“瘦身”,取消了“三模三電”體育加分項目、“奧賽”省級獲獎者及科技競賽集體項目獲獎者中除“第一作者”外的加分資格等。
經過民意推動的這場高考加分“瘦身運動”,浙江省再次“瘦身”體育加分項目,并徹底取消了“三模三電”項目比賽。“瘦身”的結果,在今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報名的30.86萬人中,最終獲得高考加分的考生有3996名,其中,體育項目加分的考生由2010年的1011人降至今年的179人。
逾80%的家長認為“裸考”最公平,19.83%的家長認為適當加分可引導基礎教育改革——
裸分上大學與加分上大學的公平之爭
對于高考加分項目的大規模“瘦身運動”,也有不少教育界及體育界人士提出質疑。浙江省體育局訓練競賽處有關負責人認為,高考加分政策對于提高學生身體素質有“指揮棒”的導向作用,可以倒逼學校在強化考分教育的同時,注重學生的體質健康。
考生家長韓女士認為,“體育高考加分等部分政策最初的設計初衷是好的,但問題是,在政策執行過程中出現了一些不規范操作。如果一項加分政策能把有一技之長的孩子選拔出來,我覺得這個政策就是合理的。”
通過梳理國內高考加分政策,記者發現,目前的高考加分政策大致有照顧性加分和鼓勵性或獎勵性加分兩大類。前者主要是根據考生的自然屬性,依據國家相關照顧政策對少數民族、烈士子女等群體加分,這種加分主要是對競爭起點不公平的一種矯正,屬國際慣例;后者主要是面向那些在某些領域擁有特長、通過考生自身努力取得成績后而獲得的加分,是對廣受社會詬病的高考“一考定終身”、完全按分數錄取的一元制標準的補充。
但是,一些地方不規范的操作過程屢招爭議。以體育特長生加分為例,各地在操作中出現了一些偏差,北方一些城市在國家二級運動員認定上,曾出現過一個班級有好幾十名二級運動員的極端案例,使公眾對高考加分政策的公平性產生了一定的懷疑,甚至民間還出現了不少呼吁高考重回“裸分錄取時代”的聲音。
這種呼聲在此次的問卷調查中也有所體現。在1327份問卷中,31.56%的受訪者認為,“完全以分數錄取最公平”;19.83%的人認為,“適當有加分項目可引導基礎教育改革”;11.73%的人認為,“高考投檔以考分為唯一標準,是否加分交給錄取高校自主決定”;21.54%的人認為,“高考就是高考,錄取就是錄取,如果有任何加分項目,對大多數人來說就是不公平”;44.35%的人認為,“高考加分很容易成為權力尋租的通道,應當不論民族、不論信仰、不論家庭出身、不論老弱病殘,只要具有中國國籍的公民,在高考面前應當人人平等。高校可以根據自身學科專業發展需要,在考分基礎上自主錄取具有不同素質的考生”。
“不論是全國性的高考加分政策,還是省域內單獨制定的加分政策,都只是體現了政府主導的色彩,作為一項與絕大多數家庭利益相關的重大教育民生政策,應當廣泛吸納民意,充分尊重高校的招生自主權。這意味著當前的高考加分政策在公共理性方面仍有很長一段路要走。”雷萬鵬教授認為,此項調研的民意數據表明,無論是考試還是錄取,應當賦予高校更多自主權,如果制度設計合理,對高校招生實施嚴格監管和“陽光招生”,作為人才的培養單位,高校有更強的專業能力評估每個學生的發展潛質。
采訪中,也有不少中學校長表示,不管今后高考加分政策是否會向“裸考”或“裸分錄取”的方向調整,都不可能將高考招生錄取重新恢復到單一的“以分數挑人才”模式,否則改革就是一種時代倒退。“實際上,即便實行裸分錄取,也不等于取消了高考加分,可以將加分環節后移到高校招生環節,由各高校自主確定”。
也有從事教育研究的學者建議,不論高校,還是中小學,都應當建立多元的人才評價標準。比如,美國、澳大利亞等國的基礎教育突出強調培養學生的綜合能力。每年,學生的成績單上除了有各學科的分數,還有每個學生參加集體和社會實踐、公益勞動等“課外”活動的能力表現分,這些都將成為這個學生未來升學的主要依據。
在美國,一些名牌高校每年的招生實行的大多是多元錄取標準。比如,在國際上具有廣泛知名度的SAT等招生考試,考試成績只是評價學生能力狀況的一項指標,其所占權重在整個評價體系中僅占25%左右,比如品德修養、心理素質、應變能力、社會實踐能力等都是評價指標。一個學生如果在某方面表現特別突出,即便學業成績表現一般,也能進入知名大學深造。
“如果中國正在實驗的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完善了,將來可能和美國一樣,能大大降低考試成績在評價體系中的權重,到那時,就不會存在加分上大學與裸分上大學的公平之爭了。”美國斯坦福大學國際問題研究所中國問題研究專家羅斯高教授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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