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北京四中的校長助理、教學處副主任安迎,被指控利用職務便利為學生辦轉學提供幫助,收受家長4萬元購物卡。今天上午,安迎涉嫌受賄罪在西城法院出庭受審。兩個月前,北京市紀委已公開通報了安迎的案件,并已將其開除黨籍。
受賄4萬 庭審糾結認罪
今年45歲的安迎大學文化,被捕前任北京四中教學處副主任、校長助理。上世紀90年代,他就進入北京四中,從一個地理老師開始,最后走上領導崗位。學校出具的證明表明他還協助教學處主任進行全校教學管理、學校招生、學生轉學及借讀工作等。
公訴機關指控稱,2010年,安迎利用其職務便利,為學生李某轉學至北京四中提供幫助,并收受李某家長給予的購物卡兩張,價值共計4萬元,后將購物卡消費。
對于檢方的指控,安迎當庭認罪,此案也得以適用簡易程序審理。
庭審時公訴人問他:“家長為什么給你卡?”安迎答:“當時我不清楚為什么給我,收卡時我不知道這是受賄。我當時的職權也沒能力給他辦轉學。”“那你知不知道這是家長給你的禮物,并消費?”公訴人追問。“是。”一邊說自己沒做什么,一邊又不得不承認自己收了購物卡并消費;他說著說著也低下了頭,并表示:“認罪”,對贓款“愿意退賠”。
辯護人對罪名提出質疑
檢察官表示,受賄不足5萬元的,應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鑒于安迎如實供述認罪,且退賠贓款,可以從輕處罰。希望安迎的案例能夠引起社會的警醒,也希望安迎能夠認真悔過,重新做人。
辯護人認為,安迎是否具備追究受賄罪的主體不清,根據四中的紀要,事發時安迎還只分管新課程改革工作,決定學生是否轉學不在安迎職權范圍內,因此不存在依職權便利為學生轉學的問題。而學校是通過轉學流程接收學生。
由于辯護人的辯護已經是對罪名的異議,法官認為此案依法不能再適用簡易程序審理,將組織合議庭按普通程序審理。
被告透露四中轉學流程
在法庭上,安迎介紹了北京四中收轉學生的程序。
“2010年我并不主管這項工作,并不是很清楚。后來我知道,學生有意愿轉到四中的,會先遞來簡歷,由教學處負責人進行審查,如果可以的話,會用四中的考題進行一些測試,如果都沒問題,最終提上校長辦公會來定奪。”
不過,學生李某后來在四中學習,但檔案卻放在了北京另一所學校。安迎介紹說,他后來了解到,這是四中的通行做法。“學生雖然測試合格,但轉學進來對學校來講最大的風險是萬一學習跟不上,會拉學校的后腿。如果學籍不在四中,就不會拉四中的分。所以都是人先進來,先學習一段時間看看能否跟得上。”
法官則著重了解了四中教學處在學生轉學時的作用。安迎說:“學生測試的工作由教學處負責。”“如果教學處一票否決,就不會有后面的程序,對嗎?”法官追問。“對。”安迎確認。
紀檢部門調查牽出此案
安迎受賄發生在2010年,為何時隔四年之后才案發?記者了解到,安迎的受賄事實是在紀檢部門調查時才暴露出來。“我們學校的書記帶我去的紀委。紀委問了我購物卡的事。紀委先把我雙規了,后來把我帶到了檢察院。”安迎說。
今年4月,在北京市紀委通報的黨員領導干部違紀違法案件時,安迎名列其中。2月25日,安迎因受賄行為被西城區紀委給予開除黨籍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已移交司法機關處理。2月28日,安迎被刑事拘留。記者 孫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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