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院士群體維護榮譽
——中國科學院院士歐陽鐘燦解讀《中國科學院院士章程》修訂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改革院士遴選和管理體制,優化學科布局,提高中青年人才比例,實行院士退休和退出制度。這不僅是回應公眾的關注,也是新時期、新形勢下,維護院士群體榮譽性、學術性的內生需求。中國科學院學部成立了院士章程修改小組,經過多次調研和征求意見形成了“《中國科學院院士章程》(以下簡稱《章程》)修訂稿”。2014年6月12日,中國科學院第十七次院士大會表決通過了該修訂稿。
近日,記者專訪了修改小組數理學部聯絡成員之一、中國科學院院士、中科院理論物理研究所研究員歐陽鐘燦,請他對修改稿進行了相關解讀。
記者:遴選渠道是這次《章程》修改的主要內容之一,取消了各部委、國內科研機構、高校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等的推薦資格,改為“由院士和有關學術團體推薦”,是出于什么考慮?
歐陽鐘燦:實行院士推薦是國際上比較通行的做法,考慮到廣泛性和代表性,我們保留了學術團體推薦。學術團體的名額如何分配、什么樣的學術團體有推薦資格,我們將在細則中詳細規定。
有些地方和部門把出了幾個院士當成政績,這就導致拉關系等不正之風的出現。取消各部委、國內科研機構、高校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等的推薦資格,也有這方面的考慮。我們也希望不要把院士當成花瓶,大家都以平常心看待。
記者:這次提出了“特別推薦小組”,這是一個什么機構?如何確立?起到什么樣的作用?
歐陽鐘燦:特別推薦小組將由主席團建議設立,分別為新興交叉學科特別推薦小組和國防、國家安全特別推薦小組,主要是為了保證新興交叉學科和關系到國防、國家安全相關領域候選人能夠得到關注。比如我們學部中這些兩彈一星的元勛,他們從事的工作是保密的,沒有多少人了解,他們也沒有什么文章,但這樣的人該不該被推薦?當然應該!
特別小組推薦的只是有效候選人,還要交由相應學部進行評審選舉,并不是特別推薦了就能選上,還要看院士們最后投票的情況,特別推薦小組不會影響院士們的投票。
記者:我們注意到《章程》在退出機制上明確了“院士有權放棄院士稱號”,什么樣的情況下“自動退出”,什么樣的情況下“勸退”,什么樣的情況下“撤銷”。但是,對“嚴重”和“特別嚴重”并沒有量化的確定。
歐陽鐘燦:道德怎么能量化?中國科學院一貫重視學風和道德建設,學部設有道德委員會,對相關投訴都會進行認真調查。《章程》是一個院士制度的基石,相當于上位法,因此只做原則性規定,具體程序將在相關規定中詳細表述。
記者:有讀者提出,《章程》并沒有對院士的待遇和兼職等問題進行規定,您如何看這個問題?
歐陽鐘燦:大家可能對院士制度不太了解。院士群體是一個群體,不是一個單位;院士也不是職務或者職稱,只是一個榮譽性、學術性的稱號。因此,在我們的章程中,從來沒有對院士應有什么待遇進行過規定。國家給院士的補貼是每個月1000元,到現在也是如此。
至于說到兼職,我覺得不能一味否定。我們反對的是無實質內容的兼職,鼓勵能作出實際貢獻的兼職。我是政協委員,曾經隨政協組織的調研組到江蘇、浙江的院士工作站調研,發現院士們在那里很受歡迎,因為他們幫助企業解決了不少生產中的實際問題。這樣的兼職應該鼓勵,也是我們促進科技與經濟融合的有效方式。
記者:《章程》很多都是原則性的修改,您也多次提到增選程序等將在增選細則中予以明確。那么相關細則什么時候可以出臺?
歐陽鐘燦:相關細則學部主席團正在加緊制定中,會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盡快出臺。中科院院士每兩年增選一次,明年是增選年,增選工作今年年底就要啟動。我想在那之前,細則應該出臺。(記者 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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