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和發改委等五部門聯合出臺《關于2014年規范教育收費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意見》強調要集中治理中小學補課亂收費問題,今年將把“課堂內容課外補”、學校組織參與有償補課、教師在社會培訓機構對學生有償補課、學校通過社會培訓機構變相開展有償補課等問題作為治理工作重點。
據了解,教育部將在全國范圍集中開展專項整治行動。《意見》提出,各地要抓住寒暑假等關鍵節點,集中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凡是發現的問題,將嚴肅追究相關教師、學校以及教育行政部門領導的責任,并一律進行公開實名曝光。
高校要公開承諾不降低標準違規指名錄取
《意見》指出,要深入推進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強化高校違規招生及亂收費治理。繼續鞏固高校“點招”問題治理成果。各省(區、市)和高校要向社會公開承諾決不降低標準違規指名錄取學生。建立高校招生檢查制度,組織專家對高校招生工作進行隨機抽查。嚴厲打擊泄露試題、考前輔導、面試請托、違規錄取等暗箱操作、徇私舞弊、以權謀私以及亂收費等違法違紀行為,確保考試招生公平公正。
堅決查處“以錢擇校、以分擇生、以權入學”
《意見》要求,繼續深化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和中小學教輔材料散濫問題治理。以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為手段,逐縣(區)、逐校開展擇校亂收費問題排查。堅決查處“以錢擇校、以分擇生、以權入學”等違規行為。要進一步完善教輔材料管理新機制,及時出臺或更新教輔材料推薦目錄。堅決查處評議、選用過程中的地方保護主義、徇私舞弊等違規違紀行為,以及虛報印張、豪華印刷、侵權盜版、違背自愿原則強制訂購等侵害群眾利益的問題。
進一步壓縮“三限”招生比例
《意見》強調,加強普通高中招生及收費行為監管。要求各地盡快出臺普通高中生均財政公用經費撥款標準,進一步壓縮“三限”招生比例。加強普通高中涉外辦學收費行為監管。普通高中舉辦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和機構,須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并報教育部備案;其收費項目和標準按照《中外合作辦學條例》及其實施辦法有關規定執行。公辦普通高中單方面引進國際課程,以課程改革實驗班等名義舉辦“國際班”“國際部”的,所需費用納入學校辦學經費成本核算,不得向學生收取額外費用。
加強對中職學生資助資金使用監管
《意見》要求,要重點加強對義務教育經費保障、中職學生資助、營養改善計劃等涉及教育的民生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管。以中小學生學籍管理系統建設為契機,集中開展受助學生信息專項清理核查,把民生資金真正惠及急需資助的困難群體。進一步清理規范教育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不得將圖書館查詢和電子閱覽費、午休管理服務費、課后看護費、自行車看管費等作為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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