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去年以來11名學生死亡
教育局:出現重大安全責任事故校長就地免職
2014年海口市學校安全工作會議4月15日上午在瓊山中學高中部召開。商報記者從會上獲悉,海口今年將從強化安全責任、嚴格責任追究、加強信息報送、加強安全教育等方面入手,突出做好預防學生溺水專題、交通安全專題教育活動等工作重點,堅決遏制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據悉,凡出現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學校,校長就地免職,情節嚴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去年以來發生學生安全事故21起
據不完全統計,從2013年至今,海口市發生學生安全事故共21起,死亡學生共11人,受傷學生41人。此外,學校食品安全衛生也不容忽視。在各類安全事故中,溺水事故和交通事故是發生得最頻繁的。血的教訓再次敲響學校安全警鐘。
“作為教育主管部門、作為學校、作為老師,有很多值得認真思索和探討的地方,如果我們的安全教育做得更深入一些,假如我們對學生自我防范和自我保護的技能傳授得更多一些,假如我們對學生的心理疏導做得更細致一些,假如我們的安全防范措施更周密一些,有些傷亡事故可以完全避免。”海口市教育局局長李燕儀在會上說。
事故情節嚴重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李燕儀要求海口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必須清醒地認識到,確保學生生命安全是教育發展的保障線,是辦好人民滿意教育的基礎和前提,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紅線”意識,懷著如履薄冰、如臨深淵的心態,敬畏生命、敬畏責任、敬畏制度,抓好責任落實和制度執行,努力為廣大學生營造一個安全、健康的成長環境。
據了解,海口今年將從強化安全責任、嚴格責任追究、加強信息報送、加強安全教育等方面入手,多措并舉、強化監管,突出做好預防學生溺水專題、交通安全專題教育活動等工作重點,遏制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凡出現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學校,校長就地免職,情節嚴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于安全工作不作為,或安全工作存在嚴重問題未及時整改落實的,也要嚴格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并追究校長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嚴格實行“三個不放過”:不警示教育、不全面徹底排查安全隱患不放過;對安全事故不調查清楚不放過;安全事故責任人不追究不處理到位不放過。
海口市教育局強調,學校一旦發生食物中毒、傳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師生非正常死亡事故等突發事件,要在積極采取有效處置措施的同時,在事故發生的2小時內向市教育局上報情況,最遲不得超過3個小時。對遲報、漏報、瞞報、誤報、謊報事故信息,造成工作被動或嚴重后果的,依法依紀追究責任。國際旅游島商報(記者王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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