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知名學者在新浪微博表達了自己招博士的觀點“女孩讀博不容易,前三十年為學業而奮斗,而一旦讀完博士,可選擇的男士越來越少,所以我招博士一般招男的。如果是女的,我希望她是結了婚的,最好是生過孩子的,沒結婚的就鼓勵她在讀博期間多談戀愛少些論文。”雖然原微博很快即被刪除,但依舊“一石激起千層浪”。遭到質疑后,該學者回應稱“我只講現實問題”。女生讀博究竟是“升值”還是“貶值”?為什么博士招生會出現“喜男不喜女”的現象?女生讀博又面臨著哪些“現實問題”?這些話題引發了不少網友的爭議。
女孩是“產品”
讀博就“貶值”?
其實,教授發表對高學歷女性的“擔憂”已非首次。不久之前,華南某大學的兩位教授,也曾分別公開發表言論,表示:“女孩子是一個產品,賣了二十幾年還沒把自己賣出去。從戀愛角度講,讀博士不是個增值的事,是貶值的事”;“招博士時,如果女學生沒有男朋友,沒有結婚,一般會建議她們找到男朋友再考博士。這是出于對女博士未來人生幸福的考慮,不要讓優秀的女博士變成高齡剩女。”
針對某些男學者們對女生選擇讀博給予的忠告,多年關注中國女性文化研究的中國傳媒大學教授顏浩有自己的看法:“這種行為在中國傳統文化中會被認為是一個良善的長輩提出的合理建議,實質上它暗含了許多問題,首先就是對一種傳統的不合理價值觀的默認:女人的價值體現在結婚生子上,不結婚生子,你的社會價值就不被認可。”
“過去在婚戀問題上只有一個價值觀——‘男大當婚,女大當嫁’。而現在中國社會的價值觀越來越多元化,女性有了更多自主的權利。”顏浩認為,所謂的“剩女”問題越來越引發關注,這是一個好現象,“結不結婚,跟誰結婚,生不生孩子,在這些問題上現代的女性有了更多的選擇空間,即使面對的仍舊是一個相對強大的男權中心的環境。”
在這個觀點上,許多人與顏浩持有相同的態度,網友“欣然抱悠思”在新浪微博上表示“我希望最終人們對學業事業成功和婚姻美滿的女性一樣羨慕。我希望人們能對別人的私生活抱有敬而遠之的態度,尊重每一個人自己做出的生與不生孩子,結與不結,并且欣賞每一個活得精彩的人,無論他們是家庭主婦抑或碩博連讀。”這條微博一共獲得了13843個“贊”和59709條“轉發”。
女博士為何
被視為“滅絕師太”?
針對“女生讀博是否‘貶值’”這一話題,顏浩表示,認為“女生讀博‘貶值’”是傳統男權社會對高知女性“妖魔化”的體現。對有知識的女性持有警惕態度是儒家文化遺留的傳統,在中國根深蒂固。“中國傳統文化對‘才女’的贊頌是基于她們完成‘賢妻良母’的社會期待、社會責任之上的,一旦她們沒有盡到責任,那么她們的知識、才華反而是她們受到非議的主要切入點。”
直到1920年北京大學招收第一個女學生,中國才開始進入男女教育平權的時期。“當女生剛剛與男生共同坐在一個教室里接受同等教育的時候,對中國男性產生的刺激是非常大的,男性乃至整個社會投射到這些擁有知識的女性身上的目光和想象都開始變得復雜起來。”沈從文在小說《蕭蕭》中的描述,如:“女學生這東西,在本鄉的確永遠是奇聞。每年一到六月天,據說放‘水假’日子一到,照例便有三三五五女學生,由一個荒謬不經的熱鬧地方來,到另一個遠地方去,取道從本地過身。從鄉下人眼中看來,這些人都近于另一世界中活下的人,裝扮奇奇怪怪,行為更不可思議。這種女學生過身時,使一村人都可以說一整天的笑話。”這就是那時人們對擁有知識的女性——“女學生”復雜態度的真實寫照。
當代社會,女性接受大學教育已經不再是一件稀奇事了,遺留的社會價值觀便把偏見的目光投射在女性接受高等教育最有代表性的人群——女博士身上。早些年,還流行著“本科女生是黃蓉,女碩士是李莫愁,女博士是滅絕師太”的說法,人們在心里把女博士的形象刻畫得刻板嚴肅、不近人情,并且樂于把女博士劃分到“剩女”的隊伍里,進行調侃。“專注學業、文化層次較高的女博士群體也許不會那么早婚,看待社會的眼光也有別于其他女性,這給了‘妖魔化’以空間。事實上,我認識的女博士絕大部分都有正常的婚戀,但社會更愿意依照自己的想象和意愿去判別這件事。而在這個話題上,以往女博士的群體幾乎是無聲的,現在關注和爭議多起來,其實是好事。”
學者“忠告”背后的“隱憂”
更具現實意義的是,學者們這些所謂的“忠告”涉及“程序正義”的問題:“在該學者沒有公開發表這個觀點前,沒有人知道他對此持這個態度。那么,在招考的過程中,未婚未育而學術能力優秀的女學生,依照這個潛在標準,有可能會遭受不公正的對待。這實際上已經潛在地違反了考試的基本原則。”
同時,顏浩認為,一些學者更傾向于選擇男生還有一個深層、內在的原因:“學者們內心深處更擔心的其實是女博士的科研能力可能不如男性,畢竟女學者在數量上要比男學者少得多。造成這一現象的主要原因是現有的學術規則是男性設定的,男性也因此在科研中占據明顯優勢,但這并不表示女性的科研能力不如男性。”
“近幾十年來,涉及女性問題時,我們常常會說‘男女都一樣’。這看上去像是一個‘女性解放’的口號,而實際上呢?”顏浩認為這樣的邏輯并不是對女性真正意義上的解放,因為在生理、心理、思維方式等諸多方面而言是“男女不一樣”的。“男女都一樣”事實上是在要求女性也像男性一樣,而真正意義上的平等是建立在認識個體差異并認真對待它的基礎上的。“特別是人文學科,更強調感性的思維方式,我認為女性的思維方式對研究的突破可能會更有好處。但面對男性設定的學術規則,這種潛在的歧視更值得關注。”
同時,在“就業”環節,社會也往往對女博士“另眼相待”。今年面臨畢業的博士王琳告訴記者,在求職過程中,因為沒有結婚生子,她也碰了不少壁,“有的單位曾解釋不愿招收女博士的原因:高等教育10年,加上12年的中小學教育,最年輕的女博士也年近三十了。這樣剛一進入單位,很快就要生孩子了,還是讓她們到別處生孩子去吧。”
顯然,針對未婚未育女博士、以她們很快要生孩子為由排斥其就業的現象,是于情于理于法都說不過去的。以女性性別和所擔負的生育職責作為歧視、排斥女性就業的“理由”,公然違背了我國的現行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及2005年經全國人大修訂通過的新《婦女權益保障法》,對此都有明確的規定。(實習生 孫樂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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