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月16日從浙江省杭州市政府了解到,該市已經制定全市中小學校體育場地設施向社會開放實施辦法,要求全市有條件開放的學校體育場地設施向社會開放率達到100%。
辦法明確,各區縣政府、杭州經濟開發區政府是中小學校體育場地設施對社會開放責任主體;鄉鎮(街道)政府、社區居委會具體實施所轄行政區域內中小學校體育場地設施向社會開放工作;各區縣政府要將學校體育場地開放工作列入政府對鄉鎮(街道)、社區督查內容,每年安排專項資金落實學校體育場地開放的管理人員、場地維修、設施配置和更新、公眾責任保險等經費。
杭州市要求,各社區(居委會)要為每所開放學校至少配備管理人員和社會體育指導員各1名,具體負責學校體育場地開放期間的管理和科學健身的輔導工作;各中小學校免費向社會開放體育場地設施的時間,工作日每天早、晚相加不少于3個小時,雙休日、節假日每天不少于6個小時(特殊情況除外)。
杭州市決定,從今年起,政府補助全市學校體育場地開放管理人員經費每年每校(校區)5萬元。市體育局、市財政局對區縣政府匯總上報的開放學校的名單及補助標準進行審核確認后,由市體育局將市補助經費撥付至各學校(校區)所在的區縣政府財政局,各區縣政府財政局連同本地區安排的經費按要求撥付至各街道、社區。對沒有落實本轄區學校體育場地開放專項經費,或沒有安裝和落實維護居民進校健身智能電子系統以及學校開放率低于90%的區縣政府,市財政不予補助。(記者 朱振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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