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您辛苦了,請您看這里……”石景山區考生張雨(化名)的試卷上寫了這么一段話。因為這段話,張雨10月份考試的一科試卷從可能及格變成了零分———她違紀了。
像張雨一樣,今年10月份考試閱卷結束后,50多位考生因為在試卷上亂寫亂畫,留下與考試無關內容,將于近日收到北京教育考試院寄出的“違紀通知單”。一些考生的答卷得分還較高,有一份試卷甚至得了39分(第二卷滿分50分)。
市自考辦負責復核試卷的一位老師說,50多份試卷上寫什么的都有,一些考生甚至畫小人像和鬼臉,但主要是寫與考試無關的文字,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課程的一份試卷第二頁左上角寫著“注意:老師您好,學生多次考這門,現在還未過,哎……,如有答基本對或合理的,能給的盡量給分,請老師予以理解學生的一片痛苦之情(祝老師工作順利,家庭幸福)。”
一些考生在答題時寫上了自己名字或者對答卷做解釋。一位考生寫道:我工作太忙,好不容易抽出時間學習,寫得比較亂,請老師見諒。另一位考生寫道:我考了三年了,只剩這一門了,心情很激動,字寫得潦草,請老師原諒。
市自考辦負責閱卷的工作人員說,這些文字其實沒必要,不管字潦草也好,答題邏輯較差也好,閱卷老師都會根據標準答案的知識點給分。寫這些為自己求情或者抒發感慨的話,只能導致自己違紀。
50多人被處違紀,以這兩年每次考試200多人的違紀量來看,已經占到了五分之一強。負責試卷復核的工作人員說,這種情況每次考試都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實施后,對違紀的處罰加重,考生在試卷上亂寫亂畫的情況已大為減少,但一些考生總是忘了考場規則。
北京教育考試院自考辦有關負責人說,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考生用規定以外的筆或紙答題或在試卷規定以外的地方書寫姓名、考號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標記信息的”,應當認定為考試違紀,要取消該科目的考試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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