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自考于30日結束。在老家拿下自考專科學歷的賈婷婷,此次作為在北京注冊的新考生,又參加了自考本科的考試。
來自北京自考辦的統計,此次考試像賈婷婷這樣的新考生有2.6萬人,其中大專及以上學歷考本科的考生人數比例由去年的22%增加到41%。
新考生年齡在18歲到25歲之間的由去年的85.47%下降到71.9%,具有高中及以下學歷的考生人數比例從53.94%下降到46.32%。
目前,自考本科專業越來越多,接近專業總數的半壁江山,新開的一些專業大多是專本同時開設。而且適應這種需求,一些北京開考的傳統大專業紛紛設立獨立本科段,如法律專業將在明年開始。
北京某知名民辦學校校長認為,從新生和全體考生的統計數據看,10月自考新考生專科以上學歷人數增多,原因主要有兩個,一是新生人數與往年比有所下降,去年同期新生人數超過3萬人;二是具有專科學歷的新考生人數持續緩慢增長。教育部考試中心主任趙亮宏分析說,自考目前有三大生源:高考落榜生、初中生、大專在校生。北京城市學院副院長陳寶瑜在多個場合表示,大專在校生、高職在校生將是自考重要生源。
專科畢業生接考自考本科須知
一、各類高等院校的畢業生接考自學考試本科,須先在規定時間辦理自學考試新生注冊手續,取得自學考試準考證;再憑本人準考證、身份證、畢業證書原件及相應的學籍材料其中包括成績單(復印件須加蓋存檔單位紅章),經自學考試辦公室審核,辦理接考本科手續(考生至遲應于考完自學考試全部規定課程之前半年將接考手續辦妥)。
二、已辦接考手續的考生,若在2001年底以前全部筆試課程考試合格,可按1996—2000年的考試計劃畢業,所辦接考手續仍然有效;若2001年底以前不能取得全部筆試課程合格成績,則須重新辦理接考手續(憑原接考證明,免于收費)。
三、持有各類高等院校本科結業證書,學習期滿,只有一門課程未合格者按專科畢業對待。
四、關于專科接考本科加考課程的銜接,應按各專業考試計劃規定執行。專業考試計劃中沒有明確規定的,按以下原則銜接:(1)以前已取得的加考課程的合格成績,課程名稱與新計劃加考課程相同的仍然有效;(2)與新計劃加考課名稱不同,可以按計劃規定替代學分相近的一門新計劃的加考課程;(3)以前取得合格成績的加考課程門數多于新計劃要求的加考課程門數,多余的加考課程合格成績不能頂替其他課程。
五、辦理時間:每星期一、四兩天(假日除外)。
六、各類高等院校畢業生接考自學考試本科的實施細則。
凡取得教育部認可的各類高等院校(含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高等教育學歷文憑考試)專科、本科、研究生畢業證書者可以按規定報考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開設的各專業本科。在2001—2005年各專業本科考試計劃中分別制定了專科畢業生接考本科的規定。這些規定也適用于本科畢業生、研究生。其中所說的加考課程,是指加考所接考專業專科(基礎科)的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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