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云南省教育廳獲悉,云南省從2014年秋季學期起,按照“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原則,向所有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新入學研究生收取學費。
經報省政府同意,省財政廳、省發改委、省教育廳聯合下發《關于進一步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機制實施意見的通知》,要求原則上現階段全日制學術型研究生學費標準嚴格控制在國家規定的范圍內,即碩士研究生每生每學年不超過80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學年10000元,專業型碩士、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學年分別為12000元、15000元。試行期3年。
在制定收費標準的同時,《通知》提出,以政府投入為主,按規定統籌高校自籌資金和科研經費、助學貸款、社會捐助等資金,建立健全多元獎助政策體系。主要包括:建立研究生國家助學金制度,從2014年秋季學期起,將現有的研究生普通獎學金調整為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用于補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補助范圍覆蓋國家研究生招生計劃內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博士生資助標準每生每年10000元,碩士生資助標準每生每年6000元;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崗位津貼資助力度,高校要按規定統籌利用科研經費、學費收入、社會捐助等資金,設置研究生“三助”崗位,并提供“三助”津貼;建立研究生獎學金制度,繼續執行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制度,對應國家獎學金政策,從2014年秋季學期起,省政府設立研究生省政府獎學金1000萬元,獎勵標準為博士生每生每年20000元、碩士生每生每年10000元;建立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制度,各高校根據研究生學業成績、科研成果、社會服務以及家庭經濟狀況等因素,確定覆蓋面、等級、具體標準和評定方法,并負責組織實施;完善研究生國家助學貸款政策,從2014年秋季學期起,提高研究生國家助學貸款或生源地貸款年度最高限額,原則上不超過年度學費和住宿費標準總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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