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自治區教育廳了解到,結合我區實際,我區決定建立年度研究生教育質量報告制度。這將是博士、碩士學位授予單位(以下稱學位授予單位)開展自我評估、建立健全內部質量保障體系、推進質量信息公開的一項重要工作。
年度研究生教育質量報告主要由各學位授予單位的研究生教育質量報告和自治區研究生教育質量報告構成。各學位授予單位的年度研究生教育質量報告將重點體現研究生教育的目標與標準、研究生招生管理基本情況等方面的內容。年度研究生教育質量報告會圍繞學位管理與研究生培養工作,客觀反映學位授予單位研究生教育的實際情況,突出培養特點、成就和經驗,同時也要認真查找和深入分析存在的突出問題。
質量報告起止時間為每年1月1日~12月31日,根據不同類別研究生的招生與學位授予規律,本年度完成上一年度的質量報告。各單位要在每年的6月底完成本單位上年度的研究生質量報告,并按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和教育部的統一部署,在全國研究生教育質量信息平臺和本學校網站上公布,同時報送自治區人民政府學位委員會和自治區教育廳備案。2013年的質量報告將于今年9月底前在本學校網站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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