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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媒:日本法律研究生院為何無生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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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媒:日本法律研究生院為何無生可招?

日本新華僑報近期文章表示,在日本,律師是一個薪水高得讓人羨慕的職業。與此同時,想成為一名律師必須通過號稱“日本天下第一考”的司法考試,非常不易。日本大學的法學教育是律師行業新鮮血液的來源,原則上只有法學研究生才有資格參加司法考試。然而,近年來,日本開設法律研究生課程的學校卻面臨招不到學生的窘境。

文章摘編如下:

近年來,日本開設法律研究生課程的學校卻面臨招不到學生的窘境。日本文部科學省公布的統計數據顯示,2014年春季日本法律研究生院的入學者比例僅占全體學校招生計劃的60%,創歷史新低。

5月8日,日本文部科學省統計了2014年春季法律研究生院的入學狀況。入學者總數為2272人,僅占全部67所學校招生名額的60%。有61所學校的入學人數少于招生計劃,占全體學校的91%。有28所學校入學人數不足10人。

實際入學者人數占學校招生計劃的比例,稱為定員充足率。定員充足率低的法律研究生院有東海大學,僅為3%。新潟大學定員充足率為5%;神奈川大學定員充足率為8%;東海大學和新潟大學入學人數僅為1人,兩所大學均宣布從2015年春季開始停止招生。

高峰時期,日本共有74所大學開設法律研究生院。現在,1所學校廢除法律研究生院,15所學校表明停止招生,預計僅有58所學院繼續象征性招生。為何日本法學研究生院陷入招生難的困境?

首先,日本司法考試的合格率持續低迷,學生報考法律研究生院的積極性降低。日本法務省公布的數據顯示,2013年日本司法考試中有2049人合格,比上一年減少53人,合格率僅為26.8%。2006年,日本開始實施新司法考試制度。新制度規定原則上必須是法律大學院畢業生才有資格參加考試;作為司法制度改革的一環,以培養法律專家為目標,日本“法律研究生院”于2004年創立。

然而,2014年春季法律研究生院入學狀況顯示,定員充足率超過100%的大學只有6所學校。東京大學定員充足率為93%;神戶大學定員充足率為96%;中央大學定員充足率為88%;慶應義塾大學定員充足率為87%。調查顯示,在司法考試的合格率較高的法律研究生院受到學生歡迎。

其次,學生即使考試合格,也無法保證從事司法工作,就業形勢嚴峻。經過千辛萬苦通過司法考試的人在為自己成為法律專家感動得熱淚盈眶的同時,也開始為自己的就業擔憂。日本律師聯合會公布的調查結果顯示,2010年通過新司法考試的研究生中,仍然沒有找到工作的超過4成,達到自2007年實施調查以來同期最高水平。

日本司法改革后律師數量大增,同時,律師就業難的問題也日益突顯。由于司法改革,日本全國范圍內通過司法考試的律師由2001年的1.9萬人增加至3萬人。日本律師聯合會事務次長岡田理樹律師表示:“目前律師的需求已經達到飽和。隨著經濟狀況不斷惡化,形勢可能愈發嚴峻。”

最后,日本法律研究生院建立效仿美國法學院,造成“水土不服”。在2004年進行的法學教育改革中,日本高校增加了法學院(lawschool),其內核卻是仿照美國的法學教育體系。有別于本科課程的是,法學院課程基本用英文講授,在學習的前一年或一年半仍偏重理論學習,后半段時期則提供許多進入律所、法院實習的機會給學生,課程設置上也會開始偏重應用,比如國際談判課程,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然而,日本一味地借鑒美國的法學教育體系,卻忽視了本國國情和文化。

美國律師業發達,民眾動輒就鬧上法庭;日本的百姓則盡量避免訴訟爭端,相應日本的律師需求就非常少,與經濟活力不成正比。日本法律大學院一味地培養應試型人才,而國民對律師的需求不高,司法人才就業形勢艱難,這就使得日本法律大學院面臨著招生困難的尷尬境地。如何改變日本法律大學院招生難,司法人才就業難的現狀,成為日本政府必須面對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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