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4年秋季學期起,江西省將全面實行研究生教育收費制度,具體的收費標準成為考生們關注的焦點。江西省全日制學術學位研究生學費標準已經基本確定,碩士生每生每年不超過8000元。
據了解,江西省規定,原則上,現階段全日制學術學位研究生學費標準,碩士生每生每年不超過8000元,博士生每生每年不超過10000元。此外,按照“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的原則,只向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新入學研究生收取。
與此同時,江西省將加大獎助經費投入力度,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從2014年秋季學期起,將現有的研究生普通獎學金調整為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用于補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研究生國家助學金范圍覆蓋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內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除外)。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2000元,碩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同時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崗位津貼資助力度。
另外,從2012年秋季學期起,江西省設立了江蘇省普通高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用于獎勵學業成績特別優秀、科學研究成果顯著、社會公益活動表現突出的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30000元;碩士研究生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20000元。
從2014年秋季學期起,江西省還將按照博士研究生平均每生每年不低于10000元、碩士研究生平均每生每年不低于8000元的標準設立江蘇省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用于獎勵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學業。研究生學業獎學金標準不得超過同層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標準的60%,名額分配應向基礎學科和國家亟須的學科(專業、方向)傾斜。符合條件的研究生還可以申請并及時獲得國家助學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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