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申請工作規范管理,確保2014年下半年畢業證書辦理順利進行,現就相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受理畢業申請時間
2014年11月19日~25日期間工作日(具體工作時間以當地招生考試辦公室公布時間為準)。
凡符合畢業條件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持申請畢業的相關材料到自學考試準考證號注冊地招生考試辦公室提出畢業申請。
逾期,本次將不予受理。
二、辦理畢業證書的相關規定、要求
(一)在同一準考證號下,按專業考試計劃規定,考完全部課程并取得合格成績(含實踐課和畢業論文),思想品德鑒定合格者,方可提出畢業申請。
(二)未在畢業生預提名冊之列,但屬于使用同一準考證號跨專業報考,其課程成績合格且符合擬申請畢業專業條件的考生,應先提出更改專業課程編碼申請(附件1),交驗課程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后,再提出畢業申請。
(三)凡使用同一準考證號申請辦理第二專業畢業證書的考生,須填寫同一準考證號第二個畢業專業申報表(附件2)。
(四)申請本科畢業的考生,須持具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專科(或以上)學歷,其出具的專科(或以上)學歷證書或者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必須能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上查實,否則不予辦理本科畢業證書。凡提供假證的考生,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相關條例進行處理。
(五)考生須確保申報的身份信息(姓名、性別、民族、照片、身份證號)真實有效準確無誤。畢業證書上網注冊后,畢業生信息將不能更改。按教育部《高等教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暫行規定》〔教學(2001)4號〕相關要求,因考生辦證核對信息有誤,造成畢業證書注冊信息錯誤而影響其就業或造成其它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
(六)凡考生信息不全、錯誤及照片不符合規定要求者,本次不予受理畢業申請。需申請更改考籍并更改正確后,在下次受理畢業申請工作期間提出畢業申請。
(七)辦理畢業申請工作期間,不受理考生課程轉免考和更改考籍申請。
(八)各級招生考試辦公室、主考院校和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將對考生提交的畢業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凡符合畢業條件者,辦理由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頒發、主考學校副署的畢業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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