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大研究生教育投入力度,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2月28日,經國務院同意,財政部、教育部印發了《關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機制的意見》(財教〔2013〕19號,以下簡稱《意見》),從財政撥款制度、獎助政策體系、收費制度三個方面完善了研究生教育投入機制。針對近期中國網等媒體的有關提問。
新的收費制度何時執行?適用哪些對象?對學校和學生有何影響?
這次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機制,提出了“三位一體”的政策體系,包括完善財政撥款制度、完善獎助政策體系、建立健全收費制度。按照《意見》要求,新的收費制度從2014年秋季學期起實行,向所有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新入學研究生收取學費,原則是“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2014年秋季學期前招收的研究生仍執行原收費政策。
各項政策措施實施以后,對學校來說,收入比改革前將大幅增加,一是國家財政撥款增加,國家對所有納入國家計劃的全日制研究生均安排定額撥款,且大幅度提高撥款標準。二是學費收入增加,所有納入國家計劃的全日制研究生都要繳納學費。同時,學校用于研究生獎勵資助的投入也會隨之增加。對學生來說,得到的獎補收入總體來看將明顯增加,而且獎補結構更加優化。一是保障研究生基本生活。從2014年秋季起,將現有的研究生普通獎學金調整為國家助學金,用于補助研究生基本生活費用,補助范圍覆蓋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內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二是設立了國家獎學金和學業獎學金,加大對優秀研究生的獎勵。三是鼓勵研究生積極參與教學、科研、管理。高校要按規定統籌多渠道資金,建立健全導師責任制和導師項目資助制,加大對“三助”崗位的津貼資助力度,根據研究生參與教學、科研、管理的實績給予相應資助。四是保證家庭經濟困難研究生就學。家庭經濟困難研究生除按規定享受上述政策外,《意見》還要求高校綜合采取減免學費、發放特殊困難補助、開辟入學“綠色通道”、開展國家助學貸款等方式,確保家庭經濟困難研究生就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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