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8年11月份開始,考籍檔案從外省轉入我省的考生,先登入福建自考網(www.fjzk.com.cn)查核檔案是否到達本省,然后持外省轉考介紹信或轉考申請登記表以及所有課程合格證書或成績證明,直接到轉入的縣(市、區)自考辦辦理轉入手續,不必到省自考辦辦理。
各縣(市、區)自考辦要認真審驗考生提供的材料是否齊全,開具“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外省轉入登記表”給考生做為憑證。
考生在外省已取得的合格課程可頂替該專業相同課程,我省如無相同的專業,考生可考慮轉入其它專業。不論是轉入相同專業或其它專業,考生均應按我省計劃參加考試,不同的課程將作無效處理。
如果轉入考生出現專科剩下課程不足5門,本科剩下課程不足4門的情況,根據教育部教考試[2006]3號文件規定,應要求考生寫出書面報告,主動放棄若干課程,重新在我省參加考試,以達到要求。
來源:福建自考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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