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研究,現就2014年上半年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申請工作相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受理畢業申請時間
2014年5月21日至5月27日工作日(各地具體工作時間安排以當地招生考試辦公室公布時間為準)。
凡符合畢業條件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持申請畢業的相關材料到自學考試準考證號注冊地招生考試辦公室提出畢業申請。
逾期,本次將不再受理畢業申請。
二、辦理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證書的相關規定、要求
(一)在同一準考證號下,按專業考試計劃規定,考完全部課程并取得合格成績(含實踐課、論文),思想品德鑒定合格者,方可提出畢業申請。
(二)未在畢業生預提名冊之列,但屬于使用同一準考證號跨專業報考,其課程成績合格且符合擬申請畢業專業條件的考生,應首先提出更改專業課程編碼申請(附件一),交驗課程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后,可提出畢業申請。
(三)申請本科畢業的考生,應具有國家承認的國民教育系列專科以上(含專科)學歷,其出具的專科以上(含專科)學歷證書或者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必須能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上查實,否則一律不予辦理本科畢業證。凡提供假證的考生,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相關條例進行處理,且2年內不得申請辦理本科畢業證。
(四)考生對其申報的畢業生相關信息(姓名、性別、民族、照片、身份證號)務必予以準確無誤的確認。畢業證書上網注冊后,畢業生信息將不能更改。按教育部《高等教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暫行規定》〔教學(2001)4號〕相關要求,因考生辦證核對信息有誤,造成畢業證書注冊信息錯誤而影響其就業或造成其它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
(五)凡考生信息及照片不全或錯誤者,本次不予受理畢業申請。待申請更正考籍并修改正確后,在下次受理畢業申請工作期間提出畢業申請。
(六)辦理畢業申請工作期間,不受理考生課程轉免考和更改考籍申請。
(七)各級招生考試辦公室、主考院校和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將對考生提交的畢業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凡符合畢業條件者,辦理由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頒發、主考學校副署的畢業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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