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從十堰市委組織部獲悉,在該市企業連續工作滿一年(截止2014年7月31日)的全日制研究生,均可領到該市發放的人才補貼。這是該市首次向在當地企業工作的研究生發放補貼,總計發放55萬元。此次補貼標準為博士每人每年2萬元、碩士每人每年1萬元,連續發放三年,以后每年發放一次。補貼直接惠及中小企業和人才,有利于破解貧困山區人才“引不進、留不住、用不好”的難題,打好“感情留人”、“事業留人”、“待遇留人”政策組合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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