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信息網提醒您關注:天津市津南區2010年事業單位招考81名工作人員公告
報名方式、時間和地點
本次招考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間2010年6月28-29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報名地點:津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服務大廳(津南區咸水沽鎮南環路29號)。具體招聘單位、職位、所需條件及人數見附表。
招考單位負責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核。每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單位的一個職位,對于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放筆試準考證。
為滿足我區部分事業單位用人需要,根據人事部第六號令和天津市人事局關于貫徹實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
一、招考對象及招考條件
(一)招考對象
符合職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0年畢業生和社會人員。
(二)招考條件
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4.18歲以上,35歲以下(1974年6月20日至1992年6月20日出生);
5.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部分職位放寬到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6.社會人員須具有天津市非農業戶口(天津市農業戶口的大學畢業生可以報考但須在辦理錄用手續時取得天津市非農業戶口,否則取消錄用資格),非津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0年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學士及以上學位的畢業生可以報考;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8.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的。
2.受過黨內嚴重警告或行政記大過以上處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
4.在此前公開招考過程中被招考主管機關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行為的。
5.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試用期內的人員、被單位辭退人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6.法律規定不得招考到事業單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應征得單位同意方可報名。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考職位。
二、招考辦法
本次招考工作由區委組織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招考單位統一組織實施。
(一)發布公告
招考公告由區委組織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于2010年6月21日—27日在北方人才網(http://www.tjrc.com.cn)、津南政務網(http://www.tjjn.gov.cn)、津南人事網(http://rs.tjjn.gov.cn)、津南人才在線(http://www.tjjnrc.com) 和津南有線電視臺等媒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各鎮政府門前發布。
(二)報名方式、時間和地點
本次招考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間2010年6月28-29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報名地點:津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服務大廳(津南區咸水沽鎮南環路29號)。
具體招聘單位、職位、所需條件及人數見附表。
招考單位負責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核。每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單位的一個職位,對于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放筆試準考證。
(三)報名時須攜帶的證件:
1.本人戶口本(戶口遷往就讀學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0年畢業生,需攜帶大學集體戶口頁或學校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集體戶口證明)、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0年畢業生需攜帶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學生證(成人類高校畢業生和已畢業的考生報名時必須攜帶畢業證書)及相關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
3.報考要求師范類的職位,需攜帶畢業院校出具的師范生證明;
4.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報考需持有工作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介紹信;
5.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
6.報名費、考務費100元。
以上各種復印件需用A4紙復印。
(四)筆試
1.筆試內容:事業單位招考筆試內容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為貫徹落實《關于組織開展天津市2006年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實施方案
2.筆試時間:2010年7月3日。
上午:9:00~10:3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下午:13::30~16:00 申論
上午:9:00-11:00 報考教師崗位、衛生系統各職位專業知識考試
筆試成績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津南人事網、津南人才在線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服務大廳進行公示。
(五)面試
筆試合格的考生,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據職位招考人數和筆試合格人員1:3的比例確定各職位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招考職位合格人數達不到 1:3比例的,按照該職位筆試合格者的實際人數進行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談(報考教師職位除外)的方式進行(報考護理職位的考生還需要進行技能考試,按照結構化面談與技能考核5:5的比例合成面試成績),面試合格線為60分。
報考教師職位的面試分兩部分進行:一是進入面試的考生,現場抽題試講一節課,由專家組的考官根據講課情況給出分數;二是考生回答綜合素質考察組的考官 提出的問題,綜合素質考察組的考官根據回答問題的情況給出分數。面試結束后按照專家組成績、綜合素質考察組成績各占50%合成面試成績(報考音樂教師崗位 的人員面試時,在講課、綜合素質考察的基礎上,增加技能考試環節,按照專家組成績、綜合素質考察組成績和技能考試成績4:4:2的比例合成面試成績)。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總成績、講課成績、綜合素質考察成績和技能考試成績均須達到60分)。
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成績、總成績和體檢通知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津南人事網、津南人才在線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服務大廳進行公示。
(六)體檢
面試結束后,按照筆試(行政職業能力測試和申論的成績換算成百分制)、面試各占50%的比例合成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職位招考人數1:1的比 例,確定參加體檢的人員名單。體檢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若報考人員總成績出現并列,造成進入體檢人數超出職位錄用計劃數的情況,采取增加計算面試成績小數位數的方法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七)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由區委組織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用人單位根據錄用職位的要求,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 準,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遵紀守法、學習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內容,并形成書面材料。
(八)公示
區委組織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筆試、面試、體檢、考察情況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一定范圍內公示,公示期為7天 (節假日除外)。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有反映問題但不影響錄用的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錄用審批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錄用資格;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辦理錄用審批手續,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事業單位錄用考試過程中,報考者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不同情況分別給予考試成績無效、取消錄用、五年內不得報考津南區事業單位、終身不得報考津南區事業單位等處理。
(九)錄用
辦理錄用手續時,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將《津南區事業單位錄用工作人員審批表
三、遞補
為滿足用人單位的需要,首次錄用后,如果有職位空缺,由用人單位提出申請,可以在進入面試的人員中,根據空缺職位要求,在本職位內,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監督檢查
招考工作由區監察局進行全程監督。
區招考工作監督電話: 88913249 28390827 28392133
中 共 津 南 區 委 組 織 部
津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津南區2010年事業單位招考計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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