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6日,北京市出臺《北京市微博客發展管理若干規定
參考答案
近年來,以微博客服務為代表的互聯網新業務發展迅速。微博客服務在反映民意、匯聚民智,信息傳播、服務社會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是,在微博客發展過程中,也出現了傳播謠言和虛假信息、買賣“粉絲”、利用網絡進行欺詐等突出問題,損害了公共利益和公眾利益,引起網站、用戶和公眾的不滿。在這種大背景之下,《北京市微博客發展管理若干規定
“后臺實名,前臺自愿”的提出,一是便于營造健康和諧的網絡環境,減少微博上不負責任的和有害的信息。經過實名制認證后,在前臺發表言論雖然依然是自愿原則,但后臺的實名約束,每一個微博客主必須敢于對自己的言論和行為負責,發言將變得謹慎,對不和諧內容就會進行自我閹割。二是便于清除大量僵尸粉和網絡水軍,凈化網絡的整體環境和風氣,建立健康的網絡文化,并能有效打擊非法暴利網賺等網絡活動。三是便于網絡監管,看加強互聯網誠信建設,規范微博客服務管理,保障互聯網健康發展,也可以充分保障微博客的信息互動性,保障微博主的信息安全。
當然,微博客是實名制的提出,也確實存在一定的隱患,比如實名制會使微博使用者的隱私和個人信息遭到暴露和侵犯的風險增大;實行微博實名制必定會導致發微博的人有所顧忌,對社會上的一些不公平現象敢怒不敢言,弱化目前微博具有的監督與揭露作用等。
但任何一個制度的提出都不可能盡善盡美,作為公民,應該用更包容的心態看待這些制度,作為政府應該正視制度及制度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并進一步完善和執行有關制度,更好的解決有關問題,保證公眾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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