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11日9:00至2012年9月13日17:00,由市級招錄機關、區縣公務員主管部門,對照招考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按照報名考生參加北京市各級機關2012年上半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現場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達到規定的面試比例后,招錄機關不需再對其他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對于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相同的考生,可同時進入面試。
接到招錄機關通知現場資格審查的考生,須持網上打印的報名表、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如果考生為集體戶口,還需持戶口本首頁復印件)以及招考職位要求的相關等級、資格、資質證書原件,接受現場資格審查。其中,招考職位要求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考生須提供能夠證明工作經歷和年限的有關材料。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