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核與輻射安全中心(北京)2011年下半年招聘50名專業技術人員
報名基本條件
(一)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二)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三)具有擬聘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專業知識;
(四)具有全面履行本崗位職責的能力;
(五)身體健康,能夠堅持正常工作。
招聘崗位數量和專業要求
本次招聘人員總數不超過50名。招聘崗位及專業要求見《環境保護部核與輻射安全中心2011年第二次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表
聘用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一)學歷要求
1、取得理工類專業博士學位,從事核工業或相關專業工作滿1年;
2、取得理工類專業碩士學位,從事核工業或相關專業工作滿3年;
3、取得理工類專業學士學位,從事核工業或相關專業工作滿6年。
對于專業能力特別突出的人員可以適當放寬工作年限要求。
(二)年齡要求
年齡一般在45周歲以下。其中,中級職稱人員年齡一般不超過35周歲,高級工程師職稱人員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研究員級高工職稱人員年齡一般不超過45周歲,特殊情況下不超過50周歲。對于全日制博士可適當放寬年齡要求。
(三)專業技術水平要求
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具有較高的核安全文化素養,有核與輻射相關專業技術崗位工作經驗或有核安全監管工作經驗。
(四)其他要求
1、具有注冊核安全工程師資格人員優先考慮;
2、京外戶籍報考人員需取得在核安全相關崗位受聘擔任中級專業技術職務滿2年或取得在核安全相關崗位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3、無配偶和直系親屬在中心工作。
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從2011年8月8日開始,到2011年10月8日結束。
2、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電子郵件報名的方式,不接受郵寄報名,不設現場報名。報名者從www.mep.gov.cn或www.chinansc.cn網上下載《環境保護部核與輻射安全中心2011年第二次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報名登記表
3、資格審查。中心對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對于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中心電話通知本人參加考試。
考試和面試根據報名人員情況,中心將于2011年10月中旬開始組織有關考試和面試。其中,中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需進行專業英語考試;通過英語考試的人員和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參加面試。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參加考試時須進行資格復核,資格復核時,需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學位證、專業技術資格證、執業資格證、學術成果及獲獎材料,以上材料均須原件及復印件,對于應聘人員提供的證件、材料虛假,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應聘者本人負責。
聘用管理
按照國家關于事業單位人員聘用的有關規定辦理人員聘用手續。其中:京外戶籍人員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京外調干手續后正式錄用。
中心人事處電話:8220567082205668
聯系人:李遠山楊名
附件1:《環境保護部核與輻射安全中心2011年第二次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表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