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一)招聘對象1、國家、省(市、自治區)教育行政部門、自治區(含兵團)干部教育領導小組認可的中專以上學歷,軍隊院校函授畢業生須是在部隊服役期間入學的人員。2、少數民族考生(除漢族以外的其他各少數民族,為和田戶籍(含和田生源外地院校畢業生),漢族考生戶籍不限。3、族別不限的職位,少數民族需取得HSK8級及以上或MHK3級甲等及以上證書。4、在和田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響應黨的號召,由國家派遣的西部計劃志愿者、和田地區引進急需緊缺和高層次人才,在和田服役的現役軍人配偶報考,其戶籍視為服務單位所在縣市戶籍。5、通過參加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一組織的錄用考試,成績合格后經培訓分配到和田地區工作的選派生、優秀留疆戰士的配偶,其戶籍視為配偶服務單位所在縣市戶籍。(二)報考條件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崗位條件(特殊崗位經用人單位申請,報地區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可適當放寬崗位條件),具體詳見《2014年和田地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
(三)資格審查和政審。1、資格審查入闈人員確定:在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根據報考職位,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則確定入闈人員:1-2人的職位,按照1:3的比例確定;3-10人的職位,按照1:2的比例確定;11人以上的職位,按照1:1.5的比例確定;廣電系統播音、主持、配音演員,文體系統歌唱、舞蹈、演奏演員、體育教練,駕駛員崗位按照1:5的比例確定。資格審查不合格的,可根據筆試合格成績排名按比例依次遞補,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資格審查。逾期未能參加資格審查和政審的考生,按自動放棄處理。2、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和政審工作由各縣(市)人社局按照《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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