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1、伊犁州直戶籍,尼勒克縣公安機關在崗協警(輔警);
2、伊犁州直戶籍或生源已取得畢業證書的大中專院校畢業生;
3、駐疆各部隊(含武警、公安現役部隊)高中及以上學歷尼勒克戶籍已退役士兵;
上述各類人員應具有經國家、省、市、自治區教育行政部門、自治區(含兵團)干部教育領導小組認可的學歷。
4、以上第2、3項報名人員不足時,名額調劑至第1項。
下列人員不屬招考范圍:
1、曾因犯罪受到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有吸毒史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參加過“法輪功”等邪教或者帶黑社會性質等其它非法組織的;
5、配偶、直系親屬或三代以內的旁系親屬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因危害國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它犯罪正在服刑的;
6、配偶、直系親屬或三代以內的旁系親屬中有因參與民族分裂、非法宗教、暴力恐怖等犯罪活動被判刑或者勞動教養的;
7、配偶、直系親屬或三代以內的旁系親屬中犯罪嫌疑正被政法機關偵查、控制的,或者是“法輪功”等邪教或其它組織成員的;
8、其它不符合條件的人員。
(二)招聘條件
1、伊犁州戶籍,本縣戶籍優先;
2、政治可靠、作風正派、責任心強、自愿從事招聘協警崗位工作;
3、年齡在18周歲(1996年4月20日以前出生)以上,35周歲以下(1979年4月20日以后出生);
4、身體健康,除尼勒克在崗協警員外,其他崗位報考人員身高要求男170CM以上,女160CM以上;
5、懂雙語者優先;
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
通過尼勒克縣黨建網、縣廣播電視臺發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時間
2014年4月15日至20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二)報名地點
尼勒克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市場(縣民政局一樓大廳),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審核人員由紀檢(監察)、公安、人社抽調組成。
(三)報考人員報名時須持以下證件和證明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戶口薄、身份證、退伍證、畢業證、駕駛員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張;
3、在崗協警(輔警)需攜帶工作單位證明;
4、退役士兵需攜帶退伍證及復印件一份;
5、其他有關事項詳見職位表。
(四)資格審查
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合格后發給準考證。
報名人員報考時提供虛假材料,偽造、更改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以及在考試中作弊,一經查實,即取消參加公開招聘資格。
招聘計劃數與報名人數比例原則上應在1∶3以上,報名人數達不到比例要求,按照崗位報名實際人數進行。各職位報名人數實行每天公開。
(五)筆試
1、筆試科目及成績計算
筆試使用一套綜合性試卷,使用漢語統一命制,筆試內容為時事政治、公共政法基礎知識,筆試時間為120分鐘,成績滿分100分,占總成績的60%。
筆試時間:2014年4月26日(具體時間見準考證)
2、相關政策
(1)在公安局協警崗位上連續工作滿5年以上(2009年4月20日以前參加工作)、10年以下的協警人員,在筆試中按照以下方案加分(在百分制得分的基礎上加分,連同加分后一并按比例換算最后筆試得分):
①參加工作滿5年不滿6年的在筆試分數中加2分;
②參加工作滿6年不滿7年的在筆試分數中加4分;
③參加工作滿7年不滿8年的在筆試分數中加6分;
④參加工作滿8年不滿9年的在筆試分數中加8分;
⑤參加工作滿9年不滿10年的在筆試分數中加10分;
(2)退役士兵加分:
參加招考為復轉軍人的,在筆試成績得分的基礎上加4分(在百分制得分的基礎上加分,連同加分后一并按比例換算最后筆試得分),其中在公安局協警崗位上連續工作滿5年以上(2009年4月20日以前參加工作),在其加分的基礎上,再加4分(在百分制得分的基礎上加分,連同加分后一并按比例換算最后筆試得分);
(3)加分要求
①以上所說的參加公安工作時間均指到公安系統連續工作的時間,參軍時間以及以前在其它單位上班的時間不計算在內。因各種原因離開公安系統工作又回公安系統上班的,從最后一次到公安系統工作時間起算,以前的公安系統工作時間不作計算。
②參加招聘的協警人員均要所在部門出具該同志在單位上班、系該單位協警的證明,并加蓋單位公章以及單位領導簽字后,到縣公安局蓋章。參加工作滿5年以上的協警人員參加招聘時,在公安局多個部門工作的,每個部門均要出具在其部門參加工作的證明,并加蓋單位公章以及單位領導簽字,同時必須有2名以上能夠證明其在單位上班的見證人簽字,最后到縣公安局蓋章。同時需附見證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③原為尼勒克縣政法協警的由原鄉(鎮)場出具證明,并由單位領導簽字,同時必須有2名以上能夠證明其在單位上班的見證人簽字證明。同時需附見證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④見證人必須對其簽字見證負責,如有作偽證現象,一經查實,將追究責任。
3、最低控制分數線根據筆試成績總體情況,統一確定。
4、確定面試人員
(1)面試人員以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照招錄1至2人的職位,按照1︰3的比例確定;招錄3人及以上的職位,按照1︰2的比例確定。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參加面試,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2)面試產生空缺崗位的,可以本崗位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的報考人員中按照排名進行遞補;
(六)面試
1、面試組織
面試工作由人社局、公安、編辦具體組織實施;
面試時間:2014年5月5日(具體時間見面試通知單)
2、面試要求
參加面試人員需提前30分鐘到指定的侯考地點集中。面試正式開始后到達的,取消面試資格;
3、總成績計算
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成績當場公布,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七)體能測評
根據填報的職位,按照總成績由高分到低按照1:1的比例確定體能測評入闈人員。成績當場公布,不合格者不予錄用,體測不合格者的崗位從本崗位綜合成績依次遞補進行體測。
體能測評參照《尼勒克縣2014年公開招聘警務工作人員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
體能測試時間:2014年5月10日
聯 系 人:阿勒普斯 李和軍 李 剛 王慶偉
聯系電話:4851010、4622473、4877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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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伊犁州尼勒克縣招錄地方事業編制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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