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信息網提醒您關注:2010年寧夏回族自治區基層政法機關定向招錄招生公告
報名時間: 7月 1 日8 時至7月8 日18 時
根據中央政法委、中央組織部、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12個部委《關于印發<2010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一、招錄計劃
我區計劃招錄199人。其中,面向已退役士兵、應屆高中畢業生15人,面向2010年應屆高校畢業生164人,面向在寧服務期滿兩年的“四項目”(即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人員,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工作人員,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以下簡稱“四項目”)人員20人;法院系統71人,檢察系統33人,公安系統67人,司法行政系統28人;專科62人,本科二學位105人,法律碩士32人。具體職位、招錄人數、資格條件、定向單位、招錄院校及畢業生詳見《2010年寧夏回族自治區基層政法機關定向招錄職位一覽表
(三)法院系統專科雙語試點班主要面向寧夏戶籍的應屆高中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歷的優秀青年、村干部;(四)2010年9月30日前在寧服務期滿兩年并考核合格的“四項目”人員。
三、報考基本條件(一)符合報考公務員的基本條件;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報考相應學歷學位教育考試的基本條件;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還應符合人民警察招錄條件。 (二)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三)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沒有受過任何處分。(四)退役士兵、應屆高中畢業生、優秀青年、村干部年齡須在25周歲以下(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四項目”人員須在28周歲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身體健康、體形端正、無明顯疤痕、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六)報考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須具有國民教育序列法學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第二學士學位試點班的,須具有國民教育序列本科學歷;報考專科及以上學歷起點本科試點班的,須具有國民教育序列專科及以上學歷;報考專科試點班的,須具有高中及以上學歷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七)具備報考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四、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二)曾被開除公職的。(三)在錄用單位工作不滿5年(含試用期)的新錄用的公務員。(四)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五、報名方法、時間和要求 (一)報名采用網絡報名方式進行 (二)報名網站為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站網址:http://www.nxpta.gov.cn報名時間: 7月 1 日8 時至7月8 日18 時(三)報名方法可登錄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站查詢。(四)報考者應如實填寫個人基本情況,各招考單位按照填寫情況對報名者資格進行初審,報考者繳納考務費。
(五)報名考務費繳納后即得到報名注冊確認。報名考務費按自治區物價局核定的標準,由報考者按規定在網上繳納。(六)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憑《農村災民最低生活救助證
(三)筆試時間、地點: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為2010年7月31日;教育入學考試為8月1日。在寧夏銀川市統一進行。具體時間和考點按照《準考證
(四)筆試成績的計算:
筆試總成績=回族考生在其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上增加10分;應征入伍的高校畢業生退役后報考試點班的,教育考試筆試成績總分加10分;列入“四項目”人員,不再實行加分政策; (五)確定擬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按照每個職位報考人員的筆試總成績依次從高分到低分按1 :3的比例確定擬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并公布。
(六)資格復審:招考基本條件和職位資格條件由招錄單位負責審核,退役士兵的資格條件由民政廳負責審核,學歷條件統一由教育廳負責審核。資格復審不合格者依次遞補。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須提供以下材料: 1、資格復審擬進入面試人員持相關證件,根據所報考職位,分別到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自治區人民檢察院、自治區公安廳、自治區司法廳進行資格復審。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擇業通知書(派遣證) ; 高中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歷考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四項目”人員須提供審批機關服務期滿兩年相關證件材料。2、未按時進行資格復審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試資格。
(七)達不到面試開考比例的職位,經招考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可以通過調劑補充人選。調劑的報名辦法等具體事宜,在筆試成績公布后,可以登錄人事考試中心網站查詢。(八)面試 1、面試內容:面試主要測試其政治思想水平、綜合分析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反映適應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精神、氣質、舉止等方面的基本素質。2、面試時間:屆時由自治區各招錄單位通知取得面試資格的考生。3、面試工作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公務員錄用暫行辦法
(三)對在服役期間榮立個人三等功以上獎勵的已退役士兵,在總成績相同時優先錄用。對報考南部山區條件特別艱苦地區基層政法崗位的退役士兵,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四)招錄工作的監督按《寧夏回族自治區國家公務員錄用監督暫行辦法
技術咨詢電話:0951-5099161 0951-5099163
報名咨詢電話:0951-5915127(法院系統)
0951-5926032(檢察系統)
0951-6136030(公安系統)
0951-4116207(司法行政系統)附件:2010年寧夏回族自治區基層政法機關定向招錄職位一覽表
自治區基層政法機關定向招錄工作領導小組201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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