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條件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遵紀守法,熱愛教育衛生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或技能條件。
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8年5月26日至1996年5月26日期間出生)。招聘崗位有具體年齡要求的,以招聘崗位要求為準。
身心健康,能適應崗位要求。
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不受生源地和戶口限制,大學專科學歷應為西安市生源或具有西安市常住戶口的人員(2014年5月20日之前已正式落戶)。
研究生學歷應聘教育事業單位本科及以下學歷招聘崗位的,專業不限,但應具有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
招聘崗位對于學歷有特殊要求的,以崗位要求為準。
不符合條件的主要情形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受過開除處分,不宜在事業單位工作的;未解除行政處分的。
因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中違規違紀,在禁考期內的。
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2014年應屆畢業生。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規定需要回避的。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期未滿的。
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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