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印發了新修訂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
《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
問題是工作的向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具有很強的政策性、復雜性,難免會出現這樣那樣一些問題。有問題并不可怕,關鍵是找準問題、解決問題。縱觀這次條例修訂,最大亮點之一就是突出問題導向,著力解決突出問題。
選出好干部,關鍵要有好制度。選拔黨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最根本還是要靠有效的選人用人機制。制度上漏洞百出、機制上運行不暢,必然會使投機鉆營者有機可乘、老實干事者吃虧受屈。這次條例修訂堅持繼承和創新相結合,把實踐作為修訂條例的重要標準,實踐中行之有效的繼續堅持、出現偏差的予以糾正、存在漏洞的全力彌補,把好干部標準落實到干部選拔任用,破除好干部上得來的制度障礙、堵住壞干部謀升遷的制度空隙,真正讓好干部受重用、差干部受淘汰、壞干部受懲處。
好制度還須好執行。再好的制度不執行,就是一紙空文。用制度將好干部選出來、用起來,關鍵抓好條例的貫徹落實,做到堅持原則不動搖、執行標準不走樣、履行程序不變通、遵守紀律不放松,使條例可執行、可監督、可追責,不讓條例成為“紙老虎”、“稻草人”。對用人不正之風“零容忍”,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抓早抓小、有病就治、有癰就除,防止條例“破窗效應”,使條例成為帶電的“高壓線”。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