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計委新聞發言人姚宏文日前的新聞發布會上,對近期有關社會撫養費的幾大熱點做出回應,強調衛計部門將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通過建立部門協調配合機制,規范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人民網記者采訪有關專家認為,有關社會撫養費的爭議,核心在于國家沒有明確的法律對其征收行為予以規范和監管,尚處于法律的灰色地帶。
2013年,“社會撫養費”很火。從浙江律師吳有水申請公開賬目,到張藝謀超生事件一波三折——因為諸多公共事件的牽扯,公共監督秉持理性的姿態,追問著社會撫養費上的程序與目的正義。本月初,江蘇省和廣東省衛生計生部門相繼向社會公布了2012年該省社會撫養費總額。至此,全國已有24個省份公開了去年社會撫養費征收總額,共計超過200億元。即便如此,安徽、山西、西藏、浙江、山東、甘肅、天津仍對公開數額保持沉默,且至今未有一省公開這筆巨額費用的支出去向。龐大的數字,曖昧的流向,確實值得監管部門探尋其間的真相。
有兩點是板上釘釘的共識:一者,正如衛計委所言,社會撫養費本身無可原罪,征繳是合法合規的事情。2002年開始實施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事實上,正因為長期成為“被人遺忘的角落”,地方社會撫養費征繳亂象叢生:一是標準不一,各自語出多門;二是監管闕如,淪為權力自肥;三是私相截留,成了罰款經濟。社會撫養費到底該怎么收、收了之后如何安排支出、如何有效審計并監管支出流向,這些核心問題不能靜悄悄地被自由裁量。數十年下來,各地征收的撫養費究竟“撫養”了誰、貪腐瀆職的蛛絲馬跡如何依法問責,更是迫在眉睫的、民眾關切的焦點議題。不公開的社會撫養費,從法理上說顯然悖逆了政務公開的邏輯,那么,這究竟是不能公開抑或不敢公開、或者壓根兒就是筆糊涂賬而無法公開,總不能用“拖字訣”含混過去。
計劃生育是基本國策,社會撫養費制度則是落實基本國策的重要手段。社會撫養費支出管理辦法明確規定,社會撫養費及滯納金應當全部上繳國庫,按照國務院財政部門的規定納入地方財政預算管理。杜絕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中的種種亂象,最根本的還是要獨立核算、專項審計,收支公開、監管到位,像政府部門晾曬三公經費那樣及時“曬單”,接受輿論及公眾的監督。社會撫養費應有“曬單”的勇氣,更有拒絕成為糊涂賬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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