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具有公務員身份的人員能報考2014年山東公務員嗎?
在我省縣(市、區)及以下機關(含省垂管部門縣以下單位)工作滿5年(含試用期)或工作滿2年并獲得過年度考核優秀等次的縣(市、區)及以下機關公務員可以報考上級機關公務員職位,其他公務員不能報考。
“在我省縣(市、區)及以下機關(含省垂管部門縣以下單位)工作滿5年(含試用期)或工作滿2年并獲得過年度考核優秀等次的縣(市、區)及以下機關公務員可以報考上級機關公務員職位”應如何理解?
(1)關于“5年”和“2年”的界定系指公務員自到單位報到之日起至2013年3月15日止,足年足月累計時間為5年或2年。其中,年度考核優秀等次必須是在公務員崗位獲得的;
(2)“報考上級機關公務員職位”的界定系指鄉鎮機關公務員可以報考省、設區的市、縣(市、區)級機關符合條件的公務員職位;縣(市、區)機關(含街道辦事處)公務員只能報考省、設區的市級機關符合條件的公務員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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