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福建省物價局、福建省財政廳閩價ߔ費273 號文規定,我省對自學考試報名費收費標準作出調整。從04年11月20日開始,我省向社會開放專業考試報名費(含初考、復考與免考)由每生24元調整為每生40元;委托開考專業考試報名費(含初考、復考)由每生40元調整為每生50元。
注:1 、免考收費及減免規定。為操作方便與減輕考生負擔,申請免考費用不分面向社會開考專業、業務部門(學校)委托開考專業以及開考體制改革專業一律按申請的課程數即每生每門課程40元收取。參加全國英語等級考試(PETS)、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NCRE)、全國計算機應用技術證書考試(NIT )等省自考辦組織的非學歷證書考試并允許抵頂自學考試的課程,以及憑已獲自考畢業證書申請免試其已通過的課程,免收其申請免考費用自考365。
2 、福建省物價局、福建省財政廳閩價ߔ費273 號文請查閱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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