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崗位和人數招聘條件(一)基本條件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2、遵守憲法和法律;3、身體健康;4、年齡在50周歲(1962年6月21日以后出生)以下;5、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吃苦耐勞,愛崗敬業;6、有較強的進取心、團隊合作精神和創新意識,誠實守信;7、符合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其它相關規定和條件。(二)崗位條件詳見《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