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山東省公安廳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招考簡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三、考試內容和方法考試包括筆試、面試和體能素質測評。(一)筆試筆試科目為申論、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公安基礎知識。所有報考者均須參加申論、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公安基礎知識三科考試,其成績方可有效。筆試時間為:2012年12月1日上午9:00-11:0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下午14:00-16:30申論2012年12月2日上午9:00-10:30公安基礎知識筆試結束后,按申論占35%、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占35%、公安基礎知識占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招考計劃和考試情況確定。面試人員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中,按相同職位錄用計劃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職位,取消錄用計劃;達不到計劃錄用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面試人員名單按照規定程序向社會公布。因取得面試資格人員棄權出現的職位上的人員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根據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面試人員應繳納考務費70元。(二)面試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面試采用百分制計分。每個報考人員的面試時間,一般不超過30分鐘。面試成績由面試考官當場評判,采取每個測評要素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后綜合計算平均成績的辦法,確定報考人員面試成績。面試成績在本場面試結束后向報考人員宣布。面試結束后,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面試人員考試總成績按規定程序向社會公布。(三)體能素質測評根據考試總成績,分職位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體能素質測評范圍的人員。其中,計劃錄用2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確定,計劃錄用3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確定。進入體能素質測評范圍人員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試人員形不成競爭的職位,擬確定進入體能素質測評范圍人員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進入體能素質測評范圍人員的面試最低成績。在進入體能素質測評范圍人員中,根據考試總成績排名,分職位按1:1比例等額組織應考人員進行體能素質測評。如體能素質測評均合格,則不再對其他進入體能素質測評范圍人員進行體能素質測評;如體能素質測評不合格或放棄造成職位空缺,則從其他進入體能素質測評范圍人員中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同一個錄用職位出現應考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如筆試成績也相同,則按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確定。如該職位進入體能素質測評范圍人員均體能素質測評不合格,則該職位錄用計劃取消。體能素質測評項目及標準,按有關規定執行。體能素質測評為達標性測評,不計入報考人員總成績。體能素質測評必須由報考人員獨立完成。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能素質測評的,視作放棄。體能素質測評成績在測評點當場公布。四、體檢、考察政審在體能素質測評合格人員中,根據考試總成績排名,分職位按1: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考察政審人員。1、體檢。按照原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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