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中山市自考辦發布通知,4月16日至17日對2014年上半年新生準考證及在3月份申請補辦的準考證進行發放。考生需要持本人身份證、辦證回執到中山市自考辦領證。
參加4月份考試的考生,如準考證遺失,可以在4月16日至17日攜帶本人身份證及準考證號到中山市自考辦辦理臨時準考證。如本人不能前往領取,可委托代領,代領人須持本人身份證、考生身份證和辦證回執前去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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