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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公務員考試行測知識大全-為什么見面的時候要握手?
握手最早發生在人類“刀耕火種”的年代。那時,在狩獵和戰爭時,人們手上經常拿著石塊或棍棒等武器。他們遇見陌生人時,如果大家都無惡意,就要放下手中的東西,并伸開手掌,讓對方撫摸手掌心,表示手中沒有藏武器。這種習慣逐漸演變成今天的“握手”禮節。
握手是在相見、離別、恭賀、或致謝時相互表示情誼、致意的一種禮節,雙方往往是先打招呼,后握手致意。
一、握手的順序:主人、長輩、上司、女士主動伸出手,客人、晚輩、下屬、男士再相迎握手。
二、握手的方法:
1、一定要用右手握手。
2、要緊握雙方的手,時間一般以1~3秒為宜。當然,過緊地握手,或是只用手指部分漫不經心地接觸對方的手都是不禮貌的。
3、被介紹之后,最好不要立即主動伸手。年輕者、職務低者被介紹給年長者、職務高者時,應根據年長者、職務高者的反應行事,即當年長者、職務高者用點頭致意代替握手時,年輕者、職務低者也應隨之點頭致意。和年輕女性或異國女性握手,一般男士不要先伸手。
4、握手時,年輕者對年長者、職務低者對職務高者都應稍稍欠身相握。有時為表示特別尊敬,可用雙手迎握。男士與女士握手時,一般只宜輕輕握女士手指部位。男士握手時應脫帽,切忌戴手套握手。
5、握手時雙目應注視對方,微笑致意或問好,多人同時握手時應順序進行,切忌交叉握手。
6、在任何情況拒絕對方主動要求握手的舉動都是無禮的,但手上有水或不干凈時,應謝絕握手,同時必須解釋并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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